[發明專利]一種智能化海上直升機甲板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557287.8 | 申請日: | 2021-05-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445439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28 |
| 發明(設計)人: | 陳可營;張海榮;秦立峰;張峙;劉策;鄒菁;趙曉東;陸余;李常春;馬雷濤;趙壯壯;茍潮洋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1F3/00 | 分類號: | E01F3/00;E04H17/00;E04H17/14;E03B3/02;A62C37/36;F21S9/03 |
| 代理公司: | 廣州粵高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102 | 代理人: | 劉瑤云;陳偉斌 |
| 地址: | 100010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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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智能化 海上 直升機 甲板 | ||
1.一種智能化海上直升機甲板,其特征在于,包括甲板本體(1)和控制單元(8),所述甲板本體(1)的四側邊上安裝有邊界警示燈(9),所述甲板本體(1)的四側還設有升降式邊界網(5),所述甲板本體(1)的中部設有防滑結構(2),所述甲板本體(1)上環繞所述防滑結構(2)的四周設有太陽能光伏發電板(3)、環繞所述太陽能發電板(3)的四周還開設有雨水收集槽(4),所述控制單元(8)分別與所述太陽能光伏發電板(3)、邊界警示燈(9)和升降式邊界網(5)獨立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化海上直升機甲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甲板本體(1)相對的兩側上還設有消防平臺(6),所述消防平臺(6)包括用于識別直升機是否起火的紅外視覺模塊以及用于滅火的消防組件,所述控制單元(8)分別與所述消防組件和所述紅外視覺模塊獨立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化海上直升機甲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甲板本體(1)與所述消防平臺(6)相鄰的一側上還設有多媒體折疊屏(7),所述多媒體折疊屏(7)包括屏幕和用于帶動所述屏幕翻折的電動折疊組件,所述控制單元(8)分別與所述屏幕和電動折疊組件獨立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化海上直升機甲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甲板本體(1)上還設有雷達導航系統(10)。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化海上直升機甲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甲板本體(1)上的四側還設有漁船警戒系統(11)。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化海上直升機甲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滑機構為可拆卸連接在所述甲板本體(1)頂面上的第一防滑網。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化海上直升機甲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滑機構包括第二防滑網、開設于所述甲板本體(1)頂面上的方形凹槽、所述甲板本體(1)內部設有的能夠遮住所述方形凹槽的移動遮蓋板以及用于帶動所述移動遮蓋板移動的平移機構,所述第二防滑網鋪設于所述方形凹槽的底部,所述控制單元(8)與所述平移機構獨立控制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智能化海上直升機甲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防滑網的厚度與所述移動遮蓋板的厚度之和小于所述方形凹槽的深度。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智能化海上直升機甲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漁船警戒系統(11)包括用于監控海面狀態的監控裝置和警報裝置,所述控制單元(8)分別與所述監控裝置和警報裝置獨立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智能化海上直升機甲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屏幕為LED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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