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烹飪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535223.8 | 申請日: | 2021-05-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143052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23 |
| 發明(設計)人: | 趙在滿;李維;凌奇宏;劉剛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美的廚房電器制造有限公司;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J37/06 | 分類號: | A47J37/06;H05B6/12;F24C7/02;F24C15/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徐章偉 |
| 地址: | 528311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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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烹飪 設備 | ||
1.一種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殼體,所述殼體內具有烹飪腔;
氣體循環裝置,所述氣體循環裝置設置于所述殼體且用于驅動所述烹飪腔內的氣體流動循環,所述氣體循環裝置包括:氣體驅動部,所述氣體驅動部包括:驅動罩體和扇葉部,所述扇葉部可轉動地設置在所述驅動罩體內,所述驅動罩體的朝向所述烹飪腔的側面具有多個風孔;
加熱裝置,所述加熱裝置設置在所述烹飪腔內且鄰近多個所述風孔,所述加熱裝置包括:外圍加熱裝置,所述外圍加熱裝置所圍設的面積占所述烹飪腔的橫截面積的至少一半以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圍加熱裝置所圍設的面積占所述烹飪腔的橫截面積的1/2-3/4。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裝置還包括:內圍加熱裝置,所述內圍加熱裝置由所述外圍加熱裝置所包圍,所述內圍加熱裝置與所述外圍加熱裝置串聯或并聯。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圍加熱裝置、所述內圍加熱裝置中的每一個均圍繞所述烹飪腔的中心軸線布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風孔的總面積占所述烹飪腔的橫截面積的至少一半以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風孔的總面積占所述烹飪腔的橫截面積的1/2-2/3。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風孔包括:回風風孔和出風風孔,所述出風風孔圍繞所述回風風孔設置。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出風風孔包括:第一環帶出風孔、第二環帶出風孔和第三環帶出風孔,所述第一環帶出風孔環繞所述第二環帶出風孔設置,所述第二環帶出風孔環繞所述第三環帶出風孔設置;
其中,所述第一環帶出風孔中的每個風孔的面積小于所述第二環帶出風孔中的每個風孔的面積;和/或
所述第三環帶出風孔中的每個風孔的面積小于所述第二環帶出風孔中的每個風孔的面積。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出風風孔包括:第一環帶出風孔、第二環帶出風孔和第三環帶出風孔,所述第一環帶出風孔環繞所述第二環帶出風孔設置,所述第二環帶出風孔環繞所述第三環帶出風孔設置,通過所述第一環帶出風孔吹出的氣體的風壓大于通過所述第二環帶出風孔吹出的氣體的風壓。
10.根據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回風風孔中的每個風孔的面積小于所述第二環帶出風孔中的每個風孔的面積。
11.根據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罩體包括:驅動罩體底壁,所述驅動罩體底壁包括:驅動罩體中心底壁和環繞所述驅動罩體中心底壁設置的驅動罩體外圍底壁,所述第一環帶出風孔和所述第二環帶出風孔的至少一部分設置于所述驅動罩體外圍底壁,所述第三環帶出風孔和所述回風風孔的至少一部分設置于所述驅動罩體中心底壁。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罩體中心底壁為平直底壁,所述驅動罩體外圍底壁為漸擴形底壁且小徑端與所述驅動罩體中心底壁相連。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裝置還包括:內圍加熱裝置,所述內圍加熱裝置由所述外圍加熱裝置所包圍,所述第二環帶出風孔與所述第三環帶出風孔的交界處和所述內圍加熱裝置對應。
14.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出風風孔的總面積和所述回風風孔的總面積的比值為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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