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行車速度的判斷方法、裝置、設備和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476367.0 | 申請日: | 2021-04-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022562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25 |
| 發明(設計)人: | 陳嘉林;谷英杰;姜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僑大學 |
| 主分類號: | B60W30/095 | 分類號: | B60W30/095;B60W40/105;B60W50/14 |
| 代理公司: | 廈門智慧呈睿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5222 | 代理人: | 陳曉思 |
| 地址: | 361000 ***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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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行車 速度 判斷 方法 裝置 設備 存儲 介質 | ||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行車速度的判斷方法、裝置、設備和存儲介質,涉及行車安全技術領域。其中,這種行車速度的判斷方法,其包含S1、獲取自車和前車之間的距離,以及自車的行駛速度。S2、獲取自車和路面之間的摩擦力。S3、根據距離和摩擦力,基于能量守恒,計算自車的安全車速。S4、判斷行駛速度是否大于安全車速。S5、當判斷到行駛速度大于安全車速時,生成并輸出警報信息。通過摩擦力和跟車距離來判斷安全車速,能夠適應各種路況下的跟車情況。有效的避免了,應超速而引起的交通事故。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行車安全技術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行車速度的判斷方法、裝置、設備和存儲介質。
背景技術
機動車已經成為當今時代出行與眾多經濟活動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而每年僅我國發生的交通事故量就高達20多萬余次,不僅危害到了人員生命健康安全,也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沒有合理控制車速為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先技術中,駕駛員判斷合理的行車速度往往是通過限速標識然后結合實際路況進行主觀的判斷。隨著駕駛員的疲勞程度、經驗的不同,對于行車速度的判斷往往都是不準確,而且是偏快的。缺少準確判斷合理的行車速度的方法。
發明內容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行車速度的判斷方法、裝置、設備和存儲介質,以改善相關技術中的缺少判斷合理的行車速度的方法的問題。
第一方面、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行車速度的判斷方法,其包含:
S1、獲取自車和前車之間的距離,以及所述自車的行駛速度;
S2、獲取所述自車和路面之間的摩擦力;
S3、根據所述距離和所述摩擦力,基于能量守恒,計算所述自車的安全車速;
S4、判斷所述行駛速度是否大于所述安全車速;
S5、當判斷到所述行駛速度大于所述安全車速時,生成并輸出警報信息。
可選地,步驟S3包括步驟S31至步驟S34。
S31、獲取所述自車的質量;
S32、根據所述質量和所述行駛速度,構建所述自車的動能模型;
S33、根據所述摩擦力和所述距離,構建自車的剎車做功模型;
S34、根據所述動能模型和所述剎車做功模型,基于能量守恒,計算所述自車的所述安全車速V安全;其中,所述安全車速的計算模型為m車為自車的重量,F摩擦為所述摩擦力,S距離為所述距離。
可選地,所述判斷方法還包括:
S6、獲取當前道路的第一建議速度和第二建議速度;其中,所述第一建議速度由道路部門公布,所述第二建議速度由交管部門公布;
S7、判斷所述行駛速度是否大于所述第一建議速度、所述第二建議速度和所述安全車速中的最小值;
S8、當判斷到所述行駛速度大于所述最小值時,生成并輸出警報信息。
可選地,所述判斷方法還包括:
S9、根據所述摩擦力,計算所述自車和路面的摩擦系數;
S10、上傳所述摩擦系數至服務器。
可選地,步驟S2包括步驟S21至步驟S23。
S21、獲取自車動力源的總輸出功率、氣流相對自車的相對風速;
S22、根據所述行駛速度和所述相對風速計算所述自車的風阻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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