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無人機飛行軌跡感知裝置及無人機飛行訓練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446141.6 | 申請日: | 2021-04-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904899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3-21 |
| 發明(設計)人: | 楊韜;陳克樂;楊佳橙 | 申請(專利權)人: | 成都華航職業技能培訓學校 |
| 主分類號: | G05D1/10 | 分類號: | G05D1/10 |
| 代理公司: | 成都拓荒者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51254 | 代理人: | 楊爭華 |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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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無人機 飛行 軌跡 感知 裝置 訓練 系統 | ||
本發明提供一種無人機飛行軌跡感知裝置及無人機飛行訓練系統。該無人機飛行軌跡感知裝置,用于設在無人機的地面側軌跡帶上,包括:兩個反射式信號收發裝置,所述兩個反射式信號收發裝置相對設置且分為第一反射式信號收發裝置和第二反射式信號收發裝置;所述第一反射式信號收發裝置具有向上延伸的第一探測區,所述第二反射式信號收發裝置具有向上延伸的第二探測區,所述第一探測區和所述第二探測區至少部分地重疊以形成重疊探測區,該重疊探測區沿豎直方向延伸。該無人機飛行軌跡感知裝置能夠為教練和學員提供準確的飛行軌跡參考依據。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無人機飛行技術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無人機飛行軌跡感知裝置及無人機飛行訓練系統。
背景技術
如今,無人機已普及到人們的生產和生活之中,無論在國防軍事中亦或是搶險救災、電力檢修、視頻拍攝等企業應用,還是農業生產、無人機飛行愛好者中,總是能發現無人機的身影,無人機能夠解決用戶的各種問題并為用戶帶來了便利。
隨著無人機擁有量的增加,特別是在民間,若是不加以監管任由無人機使用就會出現混亂,產生相反的效果。為防出現無人機飛行亂象我國決定由民航總局旗下的中國航空器擁有者及駕駛員協會(AOPA-China)來負責無人機駕駛員資質及訓練質量管理,無人機駕駛員需要完成無人機飛行規定項目,通過不少于規定時間的訓練并取得無人機駕駛員執照,方可在批準區域飛行無人機。
無人機飛行訓練時八字飛行是“基本功”,駕駛員立于地面,駕駛無人機保持無人機的飛行高度并沿地面鋪設的阿拉伯數字“8”軌跡帶飛行,來訓練駕駛員的無人機操作技能。在初始飛行訓練時一般從較高的高度開始飛行,當出現飛行意外時駕駛員有充裕的應急處理時間。隨著對無人機操作的熟練,會逐步降低飛行高度同時也要求沿軌跡飛行的精確度提高。
現有的無人機訓練教學模式為教練指導飛行員飛行,飛行成績是否合格主要由教練進行評判,教練的教學水平差異也就影響著學員的最終飛行能力;另外,在學員獨自飛行訓練時,學員是沒有飛行質量評價的能力,即沒有一個評價標準來指導學員飛行,學員以自己不完善的飛行理論指導反而會使訓練效果變差。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無人機飛行軌跡感知裝置及無人機飛行訓練系統,以解決上述的技術問題。
根據本發明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種無人機飛行軌跡感知裝置,用于設在無人機的地面側軌跡帶上,包括:
兩個反射式信號收發裝置,所述兩個反射式信號收發裝置相對設置且分為第一反射式信號收發裝置和第二反射式信號收發裝置;所述第一反射式信號收發裝置具有向上延伸的第一探測區,所述第二反射式信號收發裝置具有向上延伸的第二探測區,所述第一探測區和所述第二探測區至少部分地重疊以形成重疊探測區,該重疊探測區沿豎直方向延伸。
可選地,所述第一反射式信號收發裝置和所述第二反射式信號收發裝置分別包括超聲波裝置和雷達裝置中的其中一者。
可選地,所述第一反射式信號收發裝置和所述第二反射式信號收發裝置構造為脈沖式超聲波裝置,且所述第一反射式信號收發裝置所發出的超聲波與所述第二反射式信號收發裝置所發出的超聲波間隔預設時間。
可選地,所述第一反射式信號收發裝置所發出的超聲波的頻率和所述第二反射式信號收發裝置所發出的超聲波的頻率不同。
可選地,所述第一反射式信號收發裝置和第二反射式信號收發裝置均包括殼體和超聲波裝置,所述殼體設有開口向上的容納空間,所述超聲波裝置設在所述容納空間內,所述容納空間的豎直截面呈倒梯形。
可選地,所述無人機飛行軌跡感知裝置還包括:屏蔽罩,所述屏蔽罩貼設在所述容納空間的內表面,所述屏蔽罩遠離所述容納空間內表面的一側設有吸收層。
可選地,所述第一反射式信號收發裝置和所述第二反射式信號收發裝置中的至少一者角度可調節,且在調節前后所述第一反射式信號收發裝置和所述第二反射式信號收發裝置處于同一豎直面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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