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無人機的高速公路照明方法及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418593.3 | 申請日: | 2021-04-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126635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2-16 |
| 發明(設計)人: | 胡娜亞 | 申請(專利權)人: | 眾芯漢創(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5D1/04 | 分類號: | G05D1/04;H04B7/185;G08G1/16;H04N7/18 |
| 代理公司: | 深圳峰誠志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525 | 代理人: | 趙愛婷 |
| 地址: | 100094 北京市海淀區西***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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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無人機 高速公路 照明 方法 系統 | ||
1.一種基于無人機的高速公路照明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無人機設置于車輛上,且裝備有照明模塊;所述方法包括:
檢測車輛是否位于高速公路行駛,若是,則所述無人機于車輛行駛方向前方第一設定高度處伴飛,并控制所述照明模塊工作,以照亮車輛行駛方向前方路面;其中,所述第一設定 高度并非固定值;
通信模塊用于與伴飛的車輛進行通信以獲得車輛的行駛信息,以及與其他無人機進行通信;
所述檢測車輛是否位于高速公路行駛,包括:
所述無人機通過與其他無人機進行通信以獲得其他無人機的飛行信息,所述飛行信息包括無人機ID、位置信息以及飛行記錄信息;
所述無人機基于所述無人機ID和位置信息判斷周邊設定距離內的其他無人機數量是否大于閾值th1,若是,則進一步基于所述飛行記錄信息判定所述其他無人機的高速行駛距離是否大于閾值th2或所述其他無人機的高速行駛時間是否大于閾值th3,若是,則判定車輛位于高速公路行駛。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獲得的所述其他無人機的飛行信息還包括所述其他無人機的實時位置信息,所述方法還包括:所述無人機基于所述其他無人機的實時位置信息和自身實時位置信息判斷是否跟車過近,若是,則發送增大跟車距離的指示信息給伴飛的車輛。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所述車輛未響應所述指示信息,則無人機提高至第二設定高度伴飛。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行駛信息包括行駛計劃,所述行駛計劃包括變道計劃;所述其他無人機的飛行信息還包括伴飛的車輛的行駛計劃;
所述方法還包括:
響應于所述變道計劃,所述無人機基于所述其他無人機的位置信息及伴飛的車輛的行駛計劃,計算得出變道禁止區域,并發送給所述無人機伴飛的車輛。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無人機若判定車輛行駛計劃滿足預設條件,則呼叫喚醒設置于車輛上的后備無人機,然后生成所述后備無人機的工作計劃指令,并發送給所述后備無人機。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備無人機的工作計劃包括更遠方的伴飛照明、組織指示標牌。
7.一種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無人機設置于車輛上且裝備有照明模塊;所述無人機包括處理器及計算機存儲介質,所述計算機存儲介質中存儲有計算機程序,所述計算機程序被處理器執行時實現如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方法步驟。
8.一種電子設備,該電子設備設置于無人機,所述設備包括:
存儲有可執行程序代碼的存儲器;
與所述存儲器耦合的處理器;
所述處理器調用所述存儲器中存儲的所述可執行程序代碼,執行如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方法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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