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電動化車輛充電端口鎖的手動釋放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407589.7 | 申請日: | 2021-04-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525120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0-22 |
| 發明(設計)人: | S·A·賈納森南;L·J·蘭德曼;D·米勒;約翰·馬歇爾·彭尼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特全球技術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53/16 | 分類號: | B60L53/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連和連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78 | 代理人: | 劉小峰;李紅蕭 |
| 地址: | 美國密歇根***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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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電動 車輛 充電 端口 手動 釋放 系統 | ||
1.一種電動化車輛,其包括:
發動機蓋下安裝的部件;
充電端口總成,所述充電端口總成包括具有致動器的鎖;
拉鈕,所述拉鈕安裝到所述發動機蓋下安裝的部件;和
纜線,所述纜線可操作地連接到所述拉鈕和所述致動器中的每一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所述致動器被配置為當所述鎖處于正常操作狀態時將所述鎖的銷在鎖定位置與釋放位置之間移動,并且進一步地,其中所述拉鈕和所述纜線被配置為當所述鎖處于卡在插電狀態時將所述銷手動地移動到所述釋放位置。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所述發動機蓋下安裝的部件安裝在所述電動化車輛的發動機蓋下面的發動機艙內,并且任選地,其中所述發動機蓋下安裝的部件是冷卻劑箱。
4.如任一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所述拉鈕能夠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移動以超控所述致動器的鎖定位置,并且任選地,其中當所述拉鈕處于所述第一位置時所述纜線松弛,并且當所述拉鈕處于所述第二位置時所述纜線拉緊,并且進一步地,其中所述纜線通過桿或聯動裝置可操作地連接到所述致動器。
5.如任一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所述拉鈕安裝在所述電動化車輛的發動機蓋下面。
6.如任一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所述拉鈕通過安裝支架安裝到所述發動機蓋下安裝的部件。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
所述發動機蓋下安裝的部件是格柵總成的格柵支撐結構;并且
所述拉鈕安裝到所述格柵支撐結構。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所述拉鈕能夠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移動以超控所述致動器的鎖定位置,并且進一步地,其中當所述拉鈕處于所述第一位置時所述纜線松弛,并且當所述拉鈕處于所述第二位置時所述纜線拉緊。
9.如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所述纜線通過桿或聯動裝置可操作地連接到所述致動器。
10.如權利要求7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所述拉鈕通過安裝支架安裝到所述格柵支撐結構。
11.如權利要求7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所述致動器被配置為當所述鎖處于正常操作狀態時將所述鎖的銷在鎖定位置與釋放位置之間移動,并且進一步地,其中所述拉鈕和所述纜線被配置為當所述鎖處于卡在插電狀態時將所述銷手動地移動到所述釋放位置。
12.一種電動化車輛,其包括:
充電端口總成,所述充電端口總成包括具有致動器的鎖;和
鑰匙槽,所述鑰匙槽設置在所述充電端口總成內并且被配置為接收車輛鑰匙的筒部以用于手動地超控所述鎖的位置。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所述鑰匙槽形成在所述充電端口總成的殼體中。
14.如權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所述鑰匙槽形成在被安裝在所述充電端口總成的殼體內的鑰匙筒中。
15.如權利要求12至14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所述鑰匙槽形成在所述充電端口總成的蓋板總成中,并且任選地,所述電動化車輛包括設置在所述蓋板總成下方的拉鈕,其中所述拉鈕可操作地連接到所述致動器,并且進一步地,其中所述拉鈕可移動地安裝到所述充電端口總成的殼體或所述電動化車輛的輪室的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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