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信息處理裝置、認證系統以及信息處理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397603.X | 申請日: | 2021-04-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611011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6-23 |
| 發明(設計)人: | 狩野宏和;林雅敏;龜井玲汰;原菜美香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7C9/00 | 分類號: | G07C9/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貿促會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張麗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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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信息處理 裝置 認證 系統 以及 方法 | ||
1.一種信息處理裝置,管理與上鎖及解鎖裝置對應的電子鑰匙,其中,
所述信息處理裝置具有控制部,該控制部執行:
經由第二便攜終端獲取終端數據,該終端數據為通知利用所述電子鑰匙的第一便攜終端的狀況的數據,所述第二便攜終端是與所述第一便攜終端不同的便攜終端;以及
基于所述終端數據,在發送了所述終端數據的便攜終端不是與該終端數據對應的便攜終端、且所述終端數據為表示對應的所述第一便攜終端陷入功能不全的意思的數據的情況下,將與所述第一便攜終端對應的電子鑰匙發送到所述第二便攜終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處理裝置,其中,
所述第二便攜終端為由所述第一便攜終端預先指定的便攜終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信息處理裝置,其中,
所述信息處理裝置還具有存儲部,該存儲部存儲所述第一便攜終端與所述第二便攜終端的關聯關系。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信息處理裝置,其中,
所述終端數據包括與所述第一便攜終端的電池剩余容量有關的數據。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信息處理裝置,其中,
在所述第一便攜終端的電池剩余容量為閾值以下的情況下,所述控制部將所述電子鑰匙發送到所述第二便攜終端。
6.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信息處理裝置,其中,
所述終端數據為表示所述第一便攜終端無法將所述電子鑰匙傳送到所述上鎖及解鎖裝置的意思的數據。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處理裝置,其中,
所述控制部以從所述第一便攜終端之外接收到所述終端數據這一情況為觸發,將所述電子鑰匙發送到所述第二便攜終端。
8.一種認證系統,包括上鎖及解鎖裝置和服務器裝置,所述上鎖及解鎖裝置利用電子鑰匙對預定的便攜終端進行認證,所述服務器裝置管理所述便攜終端利用的所述電子鑰匙,其中,
所述上鎖及解鎖裝置具有第一控制部,該第一控制部基于從所述便攜終端接收到的電子鑰匙對所述便攜終端進行認證,
所述服務器裝置具有第二控制部,該第二控制部經由第二便攜終端接收作為通知第一便攜終端的狀況的數據的終端數據,所述第二便攜終端是與所述第一便攜終端不同的便攜終端,基于從所述第二便攜終端發送的所述終端數據,在發送了所述終端數據的便攜終端不是與該終端數據對應的便攜終端、且所述終端數據為表示對應的所述第一便攜終端陷入功能不全的意思的數據的情況下,將與所述第一便攜終端對應的電子鑰匙發送到所述第二便攜終端。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認證系統,其中,
所述第二便攜終端為由所述第一便攜終端預先指定的便攜終端。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認證系統,其中,
所述服務器裝置還具有存儲部,該存儲部存儲所述第一便攜終端與所述第二便攜終端的關聯關系。
11.根據權利要求8至10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認證系統,其中,
所述終端數據包括與所述第一便攜終端的電池剩余容量有關的數據。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認證系統,其中,
在所述第一便攜終端的電池剩余容量為閾值以下的情況下,所述第二控制部將所述電子鑰匙發送到所述第二便攜終端。
13.根據權利要求8至10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認證系統,其中,
所述終端數據為表示所述第一便攜終端無法將所述電子鑰匙傳送到所述上鎖及解鎖裝置的意思的數據。
14.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認證系統,其中,
所述第二控制部以從所述第一便攜終端之外接收到所述終端數據這一情況為觸發,將所述電子鑰匙發送到所述第二便攜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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