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無人駕駛礦用車的前懸架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354409.3 | 申請日: | 2021-04-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071279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1-25 |
| 發明(設計)人: | 劉鵬程;張鈞;喬治;徐先澤 | 申請(專利權)人: | 內蒙古鐵辰智能裝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G11/26 | 分類號: | B60G11/26;B60G7/00 |
| 代理公司: | 成都熠邦鼎立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51263 | 代理人: | 姚家龍 |
| 地址: | 017000 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 | 國省代碼: | 內蒙古;15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無人駕駛 礦用車 懸架 系統 | ||
1.一種無人駕駛礦用車的前懸架系統,包括前軸(5)、與前軸連接的推力安全架(3)、A型架(1)、油氣彈簧(2)、前端固定架(6)和后端固定架(4);所述油氣彈簧(2)設置在所述A型架(1)的兩側,所述油氣彈簧(2)的一端與所述A型架(1)相連,另一端與所述前軸(5)相連;所述推力安全架(3)的一端與所述前端固定架(6)可轉動連接,另一端與所述后端固定架(4)可上下活動地連接;所述前端固定架(6)和所述后端固定架(4)在所述推力安全架(3)的兩端分別與礦用車的車架(8)固定連接;所述前端固定架(6)上設置有剛性的前支撐板(601),所述后端固定架(4)上設置有一個剛性的后支撐板(401),所述前支撐板(601)和所述后支撐板(401)支承在所述車架(8)的縱向梁上;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力安全架(3)與所述前端固定架(6)的連接點和與所述后端固定架(4)的連接點均位于所述前、后支撐板(601,401)的下方;所述推力安全架(3)與所述前軸(5)的剛性連接點(9)的縱向高度低于所述推力安全架(3)兩端的高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力安全架(3)呈兩端高中間低的折板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力安全架(3)一端與所述前端固定架(6)通過一銷軸(7)可轉動地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力安全架(3)的另一端與所述后端固定架(4)通過一滾子軸承(403)可上下活動地連接,當所述油氣彈簧(2)失效時,所述滾子軸承(403)上止點與所述后支撐板(401)接觸,對所述車架(8)形成支撐。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當所述油氣彈簧(2)失效時,所述前懸架系統在銷軸(7)、所述剛性連接點(9)和所述滾子軸承(403)上止點這三點之間形成穩定的三角形結構。
6.根據權利要求1-5之一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A型架(1)位于所述推力安全架(3)上對應于所述前軸(5)的位置處。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力安全架(3)為左右布置的一對。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A型架(1)的兩個分開的腳部在與所述推力安全架(3)大致垂直的方向上向上延伸,所述A型架(1)的閉合頭部一端位于所述一對推力安全架(3)之間。
9.根據權利要求7-8之一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支撐板(601)從所述前端固定架(6)沿所述車架(8)延伸方向分別向前、向后延伸。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支撐板(401)從所述后端固定架(4)沿所述車架(8)延伸方向延伸。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內蒙古鐵辰智能裝備有限公司,未經內蒙古鐵辰智能裝備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110354409.3/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