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挖掘機工作模式控制方法、系統及電動挖掘機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349017.8 | 申請日: | 2021-03-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878416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9-09 |
| 發明(設計)人: | 蘭周;明巧紅;楊士保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一重機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F9/20 | 分類號: | E02F9/20;E02F3/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02 | 代理人: | 陳新生 |
| 地址: | 215000 江蘇***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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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 挖掘機 工作 模式 控制 方法 系統 | ||
本發明提供一種電動挖掘機工作模式控制方法、系統及電動挖掘機,所述電動挖掘機工作模式控制方法包括,若判斷獲知接收到電動挖掘機的拖線工作模式的觸發信號,則開啟所述電動挖掘機的電源模塊,并獲取所述電動挖掘機的驅動系統的需求功率,所述電源模塊與交流電源連接;若判斷獲知所述需求功率大于等于所述電源模塊的供給功率,則控制所述電動挖掘機的動力電池組與所述電源模塊同時為所述驅動系統供電。該方法能夠使電源模塊和動力電池組同時給驅動系統供電,使得電動挖掘機驅動系統的需求功率能夠一直被滿足,電動挖掘機可以一直正常工作,提高了電動挖掘機的工作效率。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作業機械控制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電動挖掘機工作模式控制方法、系統及電動挖掘機。
背景技術
目前,國內純電動挖掘機處于研發階段,電機、電控、動力電池等三電控制技術大多借用成熟的新能源汽車技術,但挖掘機使用環境較新能源汽車有很大區別。挖掘機的工作區域更多偏向于固定場所,對拖線工作模式有很強適用性,但由于新能源汽車具有很強機動特性,并不適用拖線工作模式。
對于電動挖掘機來說,其工作模式通常可以包括拖線工作模式以及電池放電模式?,F有技術中,在對電動挖掘機工作模式進行控制時,通常是將拖線工作模式以及電池放電模式分開獨立運行,并且電動挖掘機中的動力電池組需要通過單獨的充電模式進行補電。
上述控制方式較為適用小功率的微小電動挖掘機;對于中大型電動挖掘機,極有可能出現拖線工作模式下電源功率無法滿足電動挖掘機的驅動系統的功率要求,進而導致電動挖掘機無法正常工作,降低電動挖掘機的挖掘效率。
發明內容
本發明提供一種電動挖掘機工作模式控制方法、系統及電動挖掘機,用以解決現有技術中拖線工作模式下電源功率無法滿足電動挖掘機的驅動系統的功率要求的缺陷,實現電源和動力電池組同時給驅動系統供電。
本發明提供一種電動挖掘機工作模式控制方法,包括:
若判斷獲知接收到電動挖掘機的拖線工作模式的觸發信號,則開啟所述電動挖掘機的電源模塊,并獲取所述電動挖掘機的驅動系統的需求功率,所述電源模塊與交流電源連接;
若判斷獲知所述需求功率大于等于所述電源模塊的供給功率,則控制所述電動挖掘機的動力電池組與所述電源模塊同時為所述驅動系統供電。
根據本發明提供一種的電動挖掘機工作模式控制方法,若判斷獲知未接收到所述觸發信號,則控制所述動力電池組為所述驅動系統供電。
根據本發明提供的一種電動挖掘機工作模式控制方法,若判斷獲知未接收到所述觸發信號,則實時獲取所述動力電池組的電池荷電狀態信息;
若判斷獲知所述電池荷電狀態信息是剩余電量低于電量閾值,則在接收到所述觸發信號后,開啟所述電源模塊,以使所述電源模塊為所述動力電池組充電。
根據本發明提供的一種電動挖掘機工作模式控制方法,所述獲取所述電動挖掘機的驅動系統的需求功率后,還包括:
若判斷獲知所述需求功率小于所述供給功率,則控制所述電源模塊為所述驅動系統供電,并實時獲取所述電動挖掘機的動力電池組的電池荷電狀態信息;
基于所述電池荷電狀態信息,控制所述電源模塊為所述動力電池組充電。
根據本發明提供的一種電動挖掘機工作模式控制方法,所述開啟所述電動挖掘機的電源模塊,之前還包括:
接收所述電動挖掘機的低壓上電指示,自動完成低壓上電;
低壓上電完成后,接收所述電動挖掘機的高壓上電指示,并基于所述高壓上電指示控制所述電源模塊、所述電動挖掘機的動力電池組以及所述電動挖掘機的驅動系統兩兩連接,以完成高壓上電。
本發明還提供一種電動挖掘機工作模式控制器,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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