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共享汽車的動態定價系統及其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319629.2 | 申請日: | 2021-03-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034185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25 |
| 發明(設計)人: | 葉賽;陳杰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前海聯動云軟件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2 | 分類號: | G06Q30/02;G06Q30/06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中科創為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44384 | 代理人: | 彭西洋;袁曼曼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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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共享 汽車 動態 定價 系統 及其 方法 | ||
本發明公開一種共享汽車的動態定價系統,包括運營統計模塊、動態定價模塊、訂單模塊和app模塊,該系統主要是基于車輛的預計出租率來動態生成其租用價格,通過出租率這個因素來動態調整價格,可平衡供需關系,進而保證盈利最大化,同時,設置了多種策略因子系數,可根據用戶租用周期及法定節假日,自動匹配相對應的策略因子系數,進而實現價格的自適應調整,解決目前租車行業存在的定價方式單一的問題。此外,還提供一種共享汽車的動態定價方法,使用該方法可實現對共享汽車的進行動態定價,簡單方便。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共享汽車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共享汽車的動態定價系統及其方法。
背景技術
目前共享汽車租車行業的定價系統存在以下問題:
1)設置方式復雜,時效性強,需要重復設置,進而會產生大量歷史數據,難以維護。其定價系統只能設置每個城市,和每個城市對應的車型在未來一段時間內的車輛短租業務的價格,隨著時間推移,價格信息過期,又需要重新設置新的一段時間的價格,需要重復設置,進而會產生大量數據,維護不便;
2)定價方式單一,定制化修改定價的工作量巨大。價格制定采用表格的方式,如第一行表示第一次修訂,第二行表示第二次修訂,且第二次修訂的價格使用優先級高于第一次,依次類推,這樣的定價修改方式,需要修改大量的價格信息,成本消耗較大,同時,定價方式單一,不能根據市場租賃情況調整運營策略,此外,價格頻繁調整,會導致數據存儲量日益劇增,維護不便;
3)不能根據外部因素的變化,對價格進行實時動態調整。外部環境是時刻變化的,包括系統的總車輛數、可租車輛數、用戶的需求量、節假日周末等特殊日期,以及當前的網點是否熱點地區等,這些因素往往影響系統的業務狀態、營銷策略,當前的定價系統無法根據外界因素的變化,自動調整價格,從而影響供需關系,經濟效益較低。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一種共享汽車的動態定價系統及其方法,用于解決目前租車行業存在的定價方式單一、不便維護,以及不能根據外部環境因素的變化而動態調整價格等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共享汽車的動態定價系統,包括:
運營統計模塊:用于統計分析共享汽車的出租情況,并生成該共享汽車的預計的日出租率,依據該預計的日出租率,實時生成出租率系數,同時,根據用戶租用周期及節假日周期制定若干策略因子系數;
動態定價模塊:用于制定共享汽車的基本租用價格,并依據出租率系數和策略因子系數生成最終的租用價格;
訂單模塊:用于用戶查詢共享汽車的庫存信息和租用價格信息,并生成訂單信息;
app模塊:用于用戶查詢訂單信息并支付下單。
進一步地,所述預計的日出租率的計算公式為:已出租車次/可出租車次*100%,且日出租率每隔三個小時計算一次。
進一步地,所述策略因子系數包括:
日租策略因子系數:用戶租用周期在7天以內制定的系數;
周租策略因子系數:用戶租用周期在8~27天以內制定的系數;
月租策略因子系數:用戶租用周期在28天以上制定的系數;
節假日策略因子系數:在法定節假日期間制定的系數。
進一步地,所述基本租用價格包括每個車型在全國范圍的第一基礎價格,以及每個車型在每個城市內的第二基礎價格,且第二基礎價格的優先級大于第一基礎價格。
進一步地,所述最終的租用價格計算公式為:基本租用價格*出租率系數*策略因子系數。
此外,還提供一種共享汽車的動態定價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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