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烯醛加氫的催化劑及其制備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291580.4 | 申請日: | 2021-03-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019378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25 |
| 發明(設計)人: | 辛靖;楊國明;王連英;陳和;傅送保;薛洪健;陳松;張卉;張海洪;殷曉東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中海石油煉化有限責任公司;中海油煉油化工科學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中海油(青島)重質油加工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J23/78 | 分類號: | B01J23/78;B01J37/08;B01J37/00;B01J37/02;B01J37/18;C07C29/141;C07C31/12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鞏克棟 |
| 地址: | 100010 北京市東城區***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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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加氫 催化劑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用于烯醛加氫的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劑中以質量百分含量計包括:NiO 5-50%,CuO 5-25%,MgO 0.1-10%,余量為γAl2O3;
其中,載體為MgO-γAl2O3,活性組分為Ni元素和Cu元素。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劑中以質量百分含量計包括:NiO10-25%,CuO 10-20%,MgO 1-10%,余量為γAl2O3。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催化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將γ氧化鋁粉、鎂源和水溶性有機物混合,固液分離后依次經第一干燥和第一焙燒得到中間載體;
(2)將步驟(1)得到的所述中間載體、氧化鋁前驅物和添加劑混合,之后依次經成型、第二干燥和第二焙燒得到載體;
(3)將步驟(2)得到的所述載體用含鎳和銅的混合溶液進行浸漬處理,固液分離后依次經第三干燥和第三焙燒得到所述催化劑。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所述鎂源包括硝酸鎂、醋酸鎂、硫酸鎂、堿式碳酸鎂或氯化鎂中的1種或至少2種的組合;
優選地,步驟(1)所述水溶性有機物包括乳酸、葡萄糖、丙糖、乙二醇或丙三醇中的1種或至少2種的組合;
優選地,步驟(1)所述混合中鎂源的添加量為γ氧化鋁粉質量的0.5-20%;
優選地,步驟(1)所述混合中水溶性有機物的添加量為γ氧化鋁粉質量的1-15%。
5.如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所述混合的時間為0.5-2h;
優選地,步驟(1)所述第一干燥的溫度為110-140℃;
優選地,步驟(1)所述第一干燥的時間為2-5h;
優選地,步驟(1)所述第一焙燒在保護氣氛下進行;
優選地,所述保護氣氛包括氮氣氣氛和/或惰性氣氛;
優選地,步驟(1)所述第一焙燒的溫度為160-280℃;
優選地,步驟(1)所述第一焙燒的時間為3-6h。
6.如權利要求3-5任一項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所述混合中中間載體和氧化鋁前驅物的質量比為(1-3):1;
優選地,步驟(2)所述氧化鋁前驅物包括擬薄水鋁石、薄水鋁石、一水軟鋁石、三水鋁石或無定型氧化鋁中的1種或至少2種的組合,優選為擬薄水鋁石;
優選地,步驟(2)所述添加劑包括田菁粉和硝酸;
優選地,步驟(2)所述混合中田菁粉的添加量為γ氧化鋁粉質量的0.5-6%;
優選地,步驟(2)所述混合中硝酸的添加量為γ氧化鋁粉質量的0.5-5%。
7.如權利要求3-6任一項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所述第二干燥的溫度為110-140℃;
優選地,步驟(2)所述第二干燥的時間為2-5h;
優選地,步驟(2)所述第二焙燒的溫度為350-700℃;
優選地,步驟(2)所述第二焙燒的時間為3-6h。
8.如權利要求3-7任一項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所述混合溶液中的鎳由硝酸鎳、醋酸鎳、碳酸鎳或堿式碳酸鎳中的1種或至少2種的組合提供;
優選地,步驟(3)所述混合溶液中的銅由硝酸銅、醋酸銅或碳酸銅中的1種或至少2種的組合提供;
優選地,步驟(3)所述浸漬處理的時間為1-6h。
9.如權利要求3-8任一項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所述第三干燥的溫度為110-140℃;
優選地,步驟(3)所述第三干燥的時間為2-5h;
優選地,步驟(3)所述第三焙燒的溫度為300-500℃;
優選地,步驟(3)所述第三焙燒的時間為4-8h。
10.如權利要求3-9任一項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將γ氧化鋁粉、鎂源和水溶性有機物混合,固液分離后依次經第一干燥和第一焙燒得到中間載體;
(2)將步驟(1)得到的所述中間載體、氧化鋁前驅物和添加劑混合,之后依次經成型、第二干燥和第二焙燒得到載體;
(3)將步驟(2)得到的所述載體用含鎳和銅的溶液進行浸漬處理,固液分離后依次經第三干燥和第三焙燒得到所述催化劑;
步驟(1)所述鎂源包括硝酸鎂、醋酸鎂、硫酸鎂、堿式碳酸鎂或氯化鎂中的1種或至少2種的組合;所述水溶性有機物包括乳酸、葡萄糖、丙糖、乙二醇或丙三醇中的1種或至少2種的組合;所述混合中鎂源的添加量為γ氧化鋁粉質量的1-15%;所述混合中水溶性有機物的添加量為γ氧化鋁粉質量的5-20%;所述混合的時間為0.5-2h;所述第一焙燒在保護氣氛下進行,焙燒的溫度為160-280℃;
步驟(2)所述混合中中間載體和氧化鋁前驅物的質量比為(1-3):1;所述氧化鋁前驅物包括擬薄水鋁石、薄水鋁石、一水軟鋁石、三水鋁石或無定型氧化鋁中的1種或至少2種的組合;所述添加劑包括田菁粉和硝酸,田菁粉的添加量為γ氧化鋁粉質量的0.5-6%,硝酸的添加量為γ氧化鋁粉質量的0.5-5%;所述第二焙燒的溫度為350-700℃;
步驟(3)所述混合溶液中的鎳由硝酸鎳、醋酸鎳、碳酸鎳或堿式碳酸鎳中的1種或至少2種的組合提供;所述混合溶液中的銅由硝酸銅、醋酸銅或碳酸銅中的1種或至少2種的組合提供;所述浸漬處理的時間為1-6h;所述第三焙燒的溫度為3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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