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車輛空調的后吹控制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279558.8 | 申請日: | 2021-03-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074516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2-22 |
| 發明(設計)人: | 樸志敏;金勇澈 | 申請(專利權)人: | 現代自動車株式會社;起亞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H1/00 | 分類號: | B60H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02 | 代理人: | 李新娜;王璇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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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車輛 空調 控制 方法 | ||
本發明公開一種用于車輛空調的后吹控制方法,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開啟應用于車輛的后吹功能并關閉車輛的啟動;通過控制器,判斷是否滿足后吹功能的操作條件;當判斷為滿足后吹功能的操作條件時,在點火裝置關閉后顯示后吹鼓風機符號;通過控制器,判斷在車輛的啟動關閉后是否經過了預設的第一時間;當判斷為在車輛的啟動關閉后經過了預設的第一時間時,以預設強度操作后吹功能達預設的第二時間,并顯示后吹鼓風機符號;以及在經過了預設的第二時間或開啟車輛的啟動時,后吹功能終止。
相關申請的交叉引用
本申請要求于2020年8月11日提交的申請號為10-2020-0100673的韓國專利申請的優先權和權益,該韓國專利申請的全部內容通過引用并入本文。
技術領域
本公開涉及用于車輛空調的后吹(after-blow)控制方法。更具體地,本公開涉及根據車輛條件的用于車輛空調的后吹控制方法。
背景技術
該部分中的陳述僅提供與本公開有關的背景信息,并且可能不構成現有技術。
通常,車輛配備有空調裝置(空調),以在駕駛車輛時增加車輛中乘員的舒適感和舒適度,并促進安全駕駛。乘員可以根據周圍環境的變化利用空調裝置來適當地維持車輛中的溫度、濕度和空氣環境。
乘員可以調節從空調裝置排出的空氣的流量和溫度等,并且改變排出空氣的方向,從而創造舒適的室內環境。
不過,在空調的Eva芯中形成冷凝水,該冷凝水附著在微生物表面上形成霉菌,因此,在操作空調時會產生異味。為了解決該問題,正在進行研究,通過在車輛的啟動關閉(OFF)后通過操作空調裝置的鼓風機以使車輛室內通風,從而減少殘留在空調裝置中的冷凝水以抑制異味。
在該背景技術部分中公開的以上信息僅用于增強對本公開背景技術的理解,因此,其可能包含不構成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已知的現有技術的信息。
發明內容
本公開提供一種通過在車輛的啟動關閉(OFF)后根據車輛的特定條件操作空調鼓風機并干燥EVA芯來抑制車輛室內的異味的用于車輛空調的后吹控制方法。
一種根據本公開的示例性形式的用于車輛空調的后吹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驟:開啟應用于車輛的后吹功能并關閉車輛的啟動;通過控制器,判斷是否滿足車輛的條件;當判斷為滿足車輛的條件時,在點火裝置關閉后顯示后吹鼓風機符號;通過控制器,判斷車輛的啟動關閉后是否經過了預設的第一時間;當判斷為車輛的啟動關閉后經過了預設的第一時間時,以預設強度進行預設的第二時間的后吹操作,并顯示后吹鼓風機符號;以及在經過了預設的第二時間后或開啟車輛的啟動時,后吹功能終止。
車輛的條件可以是車輛電池狀態、外部溫度和A/C的操作歷史條件。
根據本公開的示例性形式的用于車輛空調的后吹控制方法可以進一步包括以下步驟:當判斷為不滿足車輛的條件或者確定在車輛的啟動關閉后尚未經過預設的第一時間時,不進行后吹操作。
在判斷是否滿足車輛的條件的步驟中,車輛的條件可以是電池的充電狀態(SOC)為70%以上、外部溫度為15℃以上以及A/C的操作歷史為30秒以上。
預設的第一時間和預設的第二時間可以各自為30分鐘。
根據本公開的另一示例性形式的用于車輛空調的后吹控制方法可以進一步包括以下步驟:在應用于車輛的后吹功能開啟并且車輛的啟動關閉之前,駕駛員設置后吹操作條件,并且駕駛員設置預設的第一時間、預設的第二時間和預設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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