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提升機構、升船機、船塢及提升機構的工作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205836.5 | 申請日: | 2021-02-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978602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18 |
| 發明(設計)人: | 王碩鋒;司翔;班國珍;陳旭;江一帆;齊悅;曹榮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振華重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D1/58 | 分類號: | B66D1/58;B66D1/48;B66D1/12;B66D3/06;B66D3/10;B63C1/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華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300 | 代理人: | 徐穎聰 |
| 地址: | 200125 上***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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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提升 機構 升船機 船塢 工作 方法 | ||
1.一種提升機構,包括多個提升絞車,各所述提升絞車設于安裝架上,所述提升絞車上設有鋼絲繩,所述鋼絲繩與被提升物體連接,所述提升絞車用于通過所述鋼絲繩帶動被提升物體上下運行,其特征在于,所述提升機構還包括:
多個傳感器,分別設于各所述提升絞車的所述鋼絲繩上,所述傳感器用于測量其所在的所述鋼絲繩所承受的拉力值;
控制系統,與所述傳感器電連接,所述控制系統用于接收各所述傳感器測得的所述拉力值,并將各所述拉力值與額定拉力值進行對比,當至少存在一個所述拉力值與所述額定拉力值的拉力差的絕對值超過預設拉力差時,所述控制系統控制各所述提升絞車停止運行。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提升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預設拉力差為所述額定拉力值的10%。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提升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提升絞車還包括:
卷筒,設于所述安裝架上;
定滑輪支架,設于所述安裝架上;
定滑輪,轉動連接于所述定滑輪支架上;
動滑輪支架,與被提升物體相連;
動滑輪,轉動連接于所述動滑輪支架上;
第一驅動機構,與所述控制系統電連接,所述第一驅動機構還與所述卷筒相連,用于帶動所述卷筒轉動;
所述鋼絲繩的一端纏繞于所述卷筒上,另一端依次繞過所述動滑輪、所述定滑輪后,與所述安裝架連接。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提升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動滑輪與所述定滑輪的數量為多個。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提升機構,其特征在于,自所述卷筒延伸至所述動滑輪的所述鋼絲繩與自所述定滑輪延伸至所述動滑輪的所述鋼絲繩在垂直于所述卷筒軸線的平面上的投影不重合。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提升機構,其特征在于,自所述動滑輪延伸至安裝架的所述鋼絲繩與自所述動滑輪延伸至所述定滑輪的所述鋼絲繩在垂直于所述卷筒軸線的平面上的投影不重合。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提升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驅動機構為電機。
8.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提升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卷筒上設有編碼器,所述編碼器與所述控制系統電連接,所述編碼器用于測量所述卷筒的轉動圈數,以計算被提升物體的位置高度。
9.如權利要求3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提升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動滑輪支架與所述定滑輪支架之間設有鎖定機構,用于防止被提升物體墜落。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提升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鎖定機構包括:
第二驅動機構,設于所述定滑輪支架上;
鎖銷,與所述第二驅動機構的驅動端相連;
鎖定桿,設于所述動滑輪支架上,所述鎖定桿向所述動滑輪方向延伸,所述鎖定桿靠近所述動滑輪的一端設有多個鎖定孔,各所述鎖定孔沿豎直方向依次排列。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提升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驅動機構為氣缸。
12.一種升船機,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項所述的提升機構和平臺,所述提升機構與所述平臺相連,所述提升機構用于帶動所述平臺上下運行。
13.一種船塢,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升船機。
14.一種如權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項所述的提升機構的工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升降步驟:所述提升絞車帶動所述被提升物體向上或向下運行;
檢測步驟:所述控制系統接收各所述傳感器測得的所述拉力值,并將各所述拉力值與額定拉力值進行對比,當至少存在一個所述拉力值與所述額定拉力值的拉力差的絕對值超過預設拉力差時,所述控制系統控制各所述提升絞車停止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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