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純電動汽車的副電池標準裝置及快換系統在審
申請號: | 202110157029.0 | 申請日: | 2021-02-04 |
公開(公告)號: | CN113022367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25 |
發明(設計)人: | 劉斌;侯宗崗;王爔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植一客成都汽車有限公司 |
主分類號: | B60L53/80 | 分類號: | B60L53/80;B60L58/12;H01M50/244;H01M10/42 |
代理公司: | 北京輕創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12 | 代理人: | 吳佳 |
地址: | 610100 四川省成都市經***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動汽車 電池 標準 裝置 系統 | ||
1.一種純電動汽車的副電池標準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快速連接端子、電池管理系統以及適用于不同純電動車的標準化副電池包;
所述快速連接端子用于分別連接所述標準化副電池包與純電動汽車主電池包;
所述電池管理系統通過所述快速連接端子進行信息傳遞,以控制所述標準化副電池包和所述純電動汽車主電池包;
其中,所述電池管理系統包括第一控制模塊,所述第一控制模塊用于控制純電動汽車優先使用所述標準化副電池包,以及當所述標準化副電池包與所述純電動汽車主電池包之間的電量相同時,控制純電動汽車同時使用所述標準化副電池包和所述純電動汽車主電池包。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副電池標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管理系統還包括第二控制模塊和選擇模塊;
所述第二控制模塊用于控制純電動汽車優先使用所述標準化副電池包,以及當所述標準化副電池包的電量達到第一預設閾值時,控制純電動汽車使用所述純電動汽車主電池包;
所述選擇模塊用于根據用戶需求調用所述第一控制模塊或第二控制模塊。
3.根據權利要求1-2任一項所述的副電池標準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標準化副電池包安裝在所述純電動汽車主電池包底部所設有的凹孔中;
所述快速連接端子安裝在所述標準化副電池包與所述純電動汽車主電池包的任一接觸面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副電池標準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鎖頭部件,用于將所述標準化副電池包鎖死在所述純電動汽車主電池包底部的凹孔中;
所述鎖頭部件位于所述標準化副電池包的底部。
5.一種純電動汽車的副電池簡易快換系統,其特征在于,應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副電池標準裝置的純電動汽車,包括舉升部件和解鎖部件;
所述舉升部件用于舉升純電動汽車以使得該純電動汽車車底空間足夠放置所述副電池標準裝置;
所述解鎖部件用于解鎖所述副電池標準裝置的鎖頭部件。
6.一種純電動汽車的副電池自動快換系統,其特征在于,應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副電池標準裝置的純電動汽車,包括伺服機構控制器、第一舉升部件以及第二舉升平移部件,
所述伺服機構控制器用于:控制所述第一舉升部件舉升所述純電動汽車,并控制所述第二舉升平移部件對所述純電動汽車的副電池標準裝置進行舉升平移。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副電池自動快換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自動解鎖模塊,
所述伺服機構控制器還用于:控制所述自動解鎖模塊解鎖或鎖死純電動汽車的副電池標準裝置的鎖頭部件。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副電池自動快換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自動識別模塊和第三舉升平移部件;
所述自動識別模塊用于識別純電動汽車的副電池標準裝置的電池型號,得到電池型號信號,并將所述電池型號信號發送至所述伺服機構控制器;
所述伺服機構控制器還用于:接收所述電池型號信號,根據所述電池型號信號選定相應的新的副電池標準裝置并放置在所述第三舉升平移部件上。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副電池自動快換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動識別模塊包括掃碼機和/或藍牙模塊;
當純電動汽車駛過所述自動識別裝置時,所述掃碼機掃描所述純電動汽車車身上的條形碼或二維碼識別所述純電動汽車的副電池標準裝置的型號;
或者,所述藍牙模塊接收所述純電動汽車發出的所述純電動汽車的副電池標準裝置的型號。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副電池自動快換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攝像頭、識別模塊,
所述攝像頭用于拍攝純電動汽車停車位置圖像并發送至所述識別模塊;
所述識別模塊用于識別所述停車位置圖像中純電動汽車的副電池標準裝置的停止位置。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植一客成都汽車有限公司,未經中植一客成都汽車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110157029.0/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