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用于遙控車輛的方法和適用該方法的遙控車輛及遙控器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2110115772.X | 申請日: | 2021-01-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799383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5-14 |
| 發(fā)明(設計)人: | 袁通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戴納米克斯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5D1/00 | 分類號: | G05D1/00;G05D1/0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00176 北京市大興區(qū)北京***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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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遙控 車輛 方法 適用 遙控器 | ||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用于遙控車輛(T)的方法和適用于該方法的遙控車輛(T)和遙控器(R)。所述方法包括步驟:a)在檢測任務期間,確定遙控車輛(T)的加速度(A)和角速度(G);b)根據(jù)加速度(A)確定檢測任務期間的最大加速度(Amax)和最小加速度(Amin);c)在通信任務期間,將最大加速度(Amax)、最小加速度(Amin)和角速度(G)發(fā)送到遙控器(R);d)遙控器(R)根據(jù)收到的最大加速度(Amax)、最小加速度(Amin)和角速度(G)通過融合算法(F)確定左振動電機(LV)、右振動電機(RV)的振動強度并控制左振動電機(LV)、右振動電機(RV)轉動。本發(fā)明的遙控車輛(T)和遙控器(R)可根據(jù)用戶對遙控器的操作和行駛的環(huán)境做出反饋。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遙控車輛技術領域,具體地說是涉及一種用于遙控車輛的方法和適用于該方法的遙控車輛和遙控器。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的遙控車輛都是單向的控制,遙控器通過搖桿,按鍵等接受用戶的控制,并通過有線或者無線的方式控制車輛。用戶不能通過遙控器感知車輛的運動情況。現(xiàn)有的遙控體驗是單向的,需要提高。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彌補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能夠?qū)⑦b控車輛運動的加速度,角速度通過通信方式發(fā)送到遙控器,所述遙控器裝備有左振動電機、右振動電機,所述遙控器根據(jù)收到的數(shù)據(jù),控制所述左振動電機、右振動電機的振動強度,進而讓用戶感知到車輛在環(huán)境中的運動情況。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用于遙控車輛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下列步驟:
a)在檢測任務期間,確定所述遙控車輛的加速度和角速度;
b)根據(jù)確定的加速度,進一步確定最大加速度和最小加速度;
c)在通信任務期間,將最大加速度、最小加速度和角速度發(fā)送到遙控器;
d)遙控器根據(jù)收到的最大加速度、最小加速度和角速度通過融合算法確定所述左振動電機、右振動電機的振動強度并控制所述左振動電機、右振動電機轉動。
在步驟c)中同時發(fā)送所述最大加速度、最小加速度、角速度和在步驟a)中確定的加速度;
在步驟d)中使用豎直方向的豎直加速度來確定路面的顛簸情況,用來控制所述左振動電機、右振動電機中左右強度相同的部分。
在步驟d)中使用與車身同方向的同向加速度來確定前后撞擊情況,用來控制所述左振動電機、右振動電機中左右強度相同的部分。
在步驟d)中使用與車身垂直方向的垂直加速度來確定左右撞擊情況,用來獨立控制所述左振動電機、右振動電機,遙控車輛左側碰撞,所述左振動電機轉動,所述遙控車輛右側碰撞,所述右振動電機轉動。
在步驟d)中使用繞豎直軸旋轉的旋轉角速度來確定所述遙控車輛的轉向情況,用來獨立控制所述左振動電機、右振動電機,所述遙控車輛向左轉,所述左振動電機轉動,所述遙控車輛向右轉,所述右振動電機轉動,或者左右反過來。
本發(fā)明還涉及一種遙控車輛,其特征是,所述遙控車輛裝備加速度傳感器、角速度傳感器,微控制器,通信電路,其中,所述微控制器被配置以:
a)在檢測任務期間,確定所述遙控車輛的加速度和角速度;
b)根據(jù)所述加速度確定檢測任務期間的最大加速度和最小加速度;
c)在通信任務期間,將所述最大加速度、最小加速度和角速度發(fā)送到遙控器。
本發(fā)明還涉及一種遙控器,其特征是,所述遙控器裝備有左振動電機、右振動電機、通信電路、遙控器微控制器、振動電機驅(qū)動電路,其中,所述遙控器微控制器被配置以:
根據(jù)收到的最大加速度、最小加速度和角速度通過融合算法確定左振動電機、右振動電機的振動強度并控制所述左振動電機、右振動電機轉動。
使用豎直方向的豎直加速度來確定路面的顛簸情況,用來控制所述左振動電機、右振動電機中左右強度相同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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