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車充電器及智能充電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111600.5 | 申請日: | 2021-01-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776626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1-01 |
| 發明(設計)人: | 朱澤琳;劉宏根;閻彬;高慧新;馬文超;郭曉寧 | 申請(專利權)人: | 天津愛瑪車業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53/16 | 分類號: | B60L53/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孟金喆 |
| 地址: | 301600 天津***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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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車 充電器 智能 充電 系統 | ||
1.一種電動車充電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存儲模塊和控制模塊;
所述存儲模塊用于存儲至少兩條充電曲線,所述控制模塊與待充電電池通信連接,用于根據待充電電池信息調取對應的充電曲線,對所述待充電電池進行充電;
所述控制模塊與所述待充電電池通過SIF一線通通信連接;
所述待充電電池信息包括電池鉛鋰標志信息和電池電壓等級信息;
所述控制模塊包括接收模塊、第一判斷模塊和輸出模塊;
所述接收模塊與所述待充電電池連接,用于接收所述待充電電池信息;所述第一判斷模塊的第一端與所述接收模塊連接,所述第一判斷模塊的第二端與所述存儲模塊連接,用于根據所述待充電電池的所述電池鉛鋰標志信息和所述電池電壓等級信息調取對應的所述充電曲線;所述輸出模塊與所述第一判斷模塊連接,用于根據所述第一判斷模塊調取的所述充電曲線輸出相應的電壓電流;
所述第一判斷模塊包括判斷子單元和調取子單元;
所述判斷子單元的第一端作為所述第一判斷模塊的第一端,用于根據所述待充電電池的所述電池鉛鋰標志信息和所述電池電壓等級信息判斷所述待充電電池的類型;所述判斷子單元的第二端與所述調取子單元的第一端連接,所述調取子單元的第二端作為所述第一判斷模塊的第二端,用于調取與所述待充電電池類型相匹配的所述充電曲線;
所述待充電電池信息還包括數據類型信息;
所述控制模塊還包括第二判斷模塊和輸出控制模塊;
所述第二判斷模塊與所述接收模塊連接,所述第二判斷模塊用于根據所述待充電電池的所述數據類型信息判斷所述待充電電池的所述數據類型信息是否在閾值范圍內,并輸出控制信號;
所述輸出控制模塊的第一端與所述第一判斷模塊連接,所述輸出控制模塊的第二端與所述第二判斷模塊連接,所述輸出控制模塊的第三端與所述輸出模塊連接,所述輸出控制模塊用于根據所述控制信號控制所述第一判斷模塊調取的所述充電曲線輸出至所述輸出模塊的狀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充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輸出控制模塊包括MOS管或可控硅晶體管;
所述MOS管或所述可控硅晶體管的第一極作為所述輸出控制模塊的第三端,所述MOS管或所述可控硅晶體管的第二極作為所述輸出控制模塊的第一端,所述MOS管或所述可控硅晶體管的控制極作為所述輸出控制模塊的第二端。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充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模塊還包括報警模塊;所述報警模塊與所述第二判斷模塊連接,所述報警模塊用于在所述待充電電池的所述數據類型信息超出所述閾值范圍時報警。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車充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報警模塊包括聲報警單元和/或光報警單元。
5.一種電動車智能充電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電池系統和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充電器;所述電動車充電器與所述電池系統通信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車智能充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系統包括待充電電池和電池管理模塊;
所述電池管理模塊用于獲取所述待充電電池的待充電電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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