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鋼包鑄余鋼和鑄余渣的回收利用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093256.1 | 申請日: | 2021-01-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899433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04 |
| 發明(設計)人: | 占小立 | 申請(專利權)人: | 南京寶希智能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21C5/28 | 分類號: | C21C5/28 |
| 代理公司: | 江蘇瑞途律師事務所 32346 | 代理人: | 吳雪健 |
| 地址: | 211151 江蘇省南京市雨花臺區***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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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鋼包 鑄余鋼 鑄余渣 回收 利用 方法 | ||
1.一種鋼包鑄余鋼和鑄余渣的回收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將鑄余鋼和鑄余渣裝入含有墊底鐵水的鐵水罐中;所述鑄余鋼和鑄余渣的溫度不低于1500℃,所述墊底鐵水中的P含量為0.100wt%~0.150wt%,S含量為0.020wt%~0.060wt%。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回收利用鋼包中鑄余鋼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具體步驟為:
(1)向鐵水罐中預先裝入墊底鐵水;
(2)向鐵水罐中裝入鑄余鋼和鑄余渣并攪拌均勻,其中鑄余鋼的裝入量不超過轉爐總裝入量的10%;
(3)向鐵水罐中裝入剩余鐵水,再用扒渣器將鑄余渣進行扒除,接著向轉爐中裝入廢鋼,再裝入鐵水罐中的全部鐵水,最后在吹煉過程中裝入石灰和礦石進行冶煉。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鋼包鑄余鋼和鑄余渣的回收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1)步驟中的墊底鐵水裝入量為30%~40%,裝入之后,在2h內完成(2)步驟和(3)步驟。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鋼包鑄余鋼和鑄余渣的回收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鑄余鋼中的碳元素占比為A,硅元素占比為B,錳元素占比為C,磷元素的占比為D,硫元素的占比為E;轉爐冶煉鋼種的鋼水中碳元素占比為A±0.20%,硅元素占比為B±0.20%,錳元素占比為C±0.50%,磷元素的占比為D±0.010%,硫元素的占比為E±0.010%。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鋼包鑄余鋼和鑄余渣的回收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2)步驟中鑄余鋼的裝入次數為3次~5次,每次的裝入量占轉爐總裝入量的2.0%~2.5%。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鋼包鑄余鋼和鑄余渣的回收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2)步驟中鑄余鋼裝入之后,鐵水罐中的鐵水溫度不低于1200℃。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鋼包鑄余鋼和鑄余渣的回收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鑄余鋼用于替代墊底鐵水和/或剩余鐵水,使用1噸的鑄余鋼,相應減少1.02噸~1.08噸的墊底鐵水和/或剩余鐵水。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鋼包鑄余鋼和鑄余渣的回收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鑄余鋼用于替代廢鋼,使用1噸的鑄余鋼,相應減少1.10噸~1.15噸的廢鋼。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鋼包鑄余鋼和鑄余渣的回收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鑄余渣的裝入量為鑄余鋼裝入量的30%~50%;
和/或在轉爐中冶煉鑄余鋼前,減少轉爐冶煉過程中的石灰裝入量,每冶煉出1噸鋼水,相應減少石灰量2kg~5kg。
10.根據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一種鋼包鑄余鋼和鑄余渣的回收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鐵水罐在進行一次回收利用后需要進行正常的翻鐵作業才能繼續使用,所述鐵水罐再次做返鑄余前正常翻鐵次數不得低于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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