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軌道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085095.1 | 申請日: | 2021-01-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962362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7-12 |
| 發明(設計)人: | 李平;賀利工;羅信偉;劉堂輝;祝朋瑋;劉文武;賴晨翔;王明昃;趙晨;尹華拓;涂勤明;黃輝;潘鵬;歐熙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地鐵設計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1B21/02 | 分類號: | E01B21/02;E01B19/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顏希文;宋亞楠 |
| 地址: | 51000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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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軌道 結構 | ||
1.一種軌道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朝預定直線方向延伸的條形軌、朝預定直線方向延伸且橫截面呈倒T形的T形支架,以及保護套;
所述T形支架包括朝預定直線方向延伸的條形底座和朝預定直線方向延伸的條形支撐座;所述條形軌通過所述條形支撐座支撐在所述條形底座上;所述保護套包裹在所述條形底座的外表面、所述條形支撐座的外表面以及所述條形軌底部的外表面上;所述條形底座的邊緣分別開設有第一凹陷部和第二凹陷部,所述第一凹陷部和所述第二凹陷部分別位于所述條形支撐座的相對兩側;
所述條形支撐座呈平板狀;
還包括第一定位部、第二定位部、第三定位部以及第四定位部;
所述保護套包括包裹在條形底座左側面上的第一部分和包裹在條形底座右側面上的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對應所述第一凹陷部處設有用于供第一軌距擋塊卡入的第一缺口,所述第二部分對應所述第二凹陷部處設有用于供第二軌距擋塊卡入的第二缺口;
在所述預定直線方向上:
所述第一定位部和所述第二定位部分別處于所述第一缺口的兩側;所述第三定位部和所述第四定位部分別處于所述第二缺口的兩側;第一定位部和第二定位部用于定位配合于第一缺口內的第一軌距擋塊,以保持第一軌距擋塊和第一缺口的相對固定;第三定位部和第四定位部用于定位配合于第二缺口內的第二軌距擋塊,以保持第二軌距擋塊和第二缺口的相對固定;
所述第一定位部包括設于所述第一部分外側面上的第一座體、連接在所述第一座體上且末端向所述第一缺口延伸的第一伸縮桿,以及連接在所述第一伸縮桿末端且用于抵接所述第一軌距擋塊一側的第一限位塊;
所述第二定位部包括設于所述第一部分外側面上的第二座體、連接在所述第二座體上且末端向所述第一缺口延伸的第二伸縮桿,以及連接在所述第二伸縮桿末端且用于抵接所述第一軌距擋塊另一側的第二限位塊;
所述第三定位部包括設于所述第二部分外側面上的第三座體、連接在所述第三座體上且末端向所述第二缺口延伸的第三伸縮桿,以及連接在所述第三伸縮桿末端且用于抵接所述第二軌距擋塊一側的第三限位塊;
所述第四定位部包括設于所述第二部分外側面上的第四座體、連接在所述第四座體上且末端向所述第二缺口延伸的第四伸縮桿,以及連接在所述第四伸縮桿末端且用于抵接所述第二軌距擋塊另一側的第四限位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陷部和所述第二凹陷部對稱地設置在所述條形支撐座的兩側。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陷部包括形成在所述條形底座左側面上的第一凹腔。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軌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陷部還包括形成在所述條形底座頂面上的第二凹腔,所述第一凹腔與所述第二凹腔連通。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軌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凹陷部包括形成在所述條形底座右側面上的第三凹腔。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軌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凹陷部還包括形成在所述條形底座頂面上的第四凹腔,所述第三凹腔與所述第四凹腔連通。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陷部沿所述預定直線方向設置有多個,所述第二凹陷部沿所述預定直線方向設置有多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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