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軌道交通車輛產品模塊化結構樹構建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048524.8 | 申請日: | 2021-01-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612926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7-12 |
| 發明(設計)人: | 張海柱;黎榮;丁國富;蔡子一;趙紫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西南交通大學 |
| 主分類號: | G06F16/901 | 分類號: | G06F16/901;G06Q10/06;G06Q50/04 |
| 代理公司: | 成都華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51298 | 代理人: | 龐啟成 |
| 地址: | 610000***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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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軌道交通 車輛 產品 模塊化 結構 構建 方法 | ||
1.一種軌道交通車輛產品模塊化結構樹構建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步驟1、產品實例BOM整理;按照動車組、城軌車輛、機車、客車車輛、貨車車輛五大產品類別搜集企業已有產品實例BOM;把各車種的產品實例BOM列表后并確定各車種的基型產品,后續將優先對各車種的基型產品進行模塊劃分;
步驟2、模塊化元結構樹構建;提取各車種的產品BOM實例,基于BOM的多層級模塊劃分方法進行模塊劃分,然后通過模塊劃分獲得各車種的模塊化元結構樹,所述模塊劃分包括系統級模塊劃分以及零部件級模塊劃分;
步驟3、模塊名稱字典構建;根據所述步驟2中獲得的各車種的模塊化元結構樹,通過對比分析各車種模塊化元結構樹的模塊名稱,同時基于鐵道車輛命名規則,構建統一、規范的軌道交通車輛模塊名稱字典;在完成模塊名稱字典構建后,再對各車種的模塊化元結構樹進行名稱更新;
步驟4、模塊化實例結構樹構建;根據步驟2中獲得的模塊化元結構樹與步驟3中獲得的模塊名稱字典,通過對比分析分別獲得名稱規范化的動車組、城軌車輛、機車、客車車輛、貨車車輛五類產品的模塊化實例結構樹;
所述步驟2中系統級模塊劃分包括如下步驟:
1)產品BOM處理;首先,將結構節點進行分類為標準件、外購件、通用件、虛件或實件、安裝座5種類型;其中所述虛件是指企業為了管理方便而虛構的一組沒有設計、加工圖紙的零部件集合;
2)基于系統評分表判斷節點是否重新劃分;在完成所述產品BOM處理后,通過遍歷系統級節點,并基于系統評分表判斷節點是否重新劃分;其中,系統評分表評估每個系統級節點的分數,若總分≥3,則節點不再重新劃分,并將所述節點作為一個系統級模塊,并進入下一層級劃分;
3)功能-結構分析;對具有多個功能的系統級節點進行功能-結構分析,從而劃分出功能明確的系統級模塊;
所述零部件級模塊劃分包括如下步驟:
1)基于零部件評分表判斷節點是否重新劃分;采用零部件評分表評估每個零部件節點的分數,若總分≥3,則節點不再重新劃分,并作為一個零部件模塊,反之則需重新進行劃分;
2)相關性聚類分析;對需要進一步模塊劃分的零部件節點,采用相關性聚類分析重新劃分模塊;
其中,在模塊劃分過程中遵循以下原則:
劃分的模塊能獨立完成一定的功能,并且一個模塊只響應一個功能;
增大模塊內零部件的關聯,減少模塊之間的關聯,使模塊具有相對的獨立性,滿足模塊設計、管理和生產的獨立要求;
模塊劃分時滿足粒度大小和數量適中的原則,以部件作為模塊,外購件不再劃分,安裝座不再劃分,通用件不再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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