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下游側空燃比檢測裝置的異常診斷裝置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2110047633.8 | 申請日: | 2021-01-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175387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6-23 |
| 發(fā)明(設計)人: | 北爪芳之;若尾和弘;青木圭一郎;神谷康敬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02D41/22 | 分類號: | F02D41/22;F02D41/02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熊傳芳;蘇卉 |
| 地址: | 日本愛知***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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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下游 側空燃 檢測 裝置 異常 診斷 | ||
1.一種下游側空燃比檢測裝置的異常診斷裝置,所述下游側空燃比檢測裝置在內燃機的排氣通路中配置于催化劑的下游側,
所述異常診斷裝置具備:
空燃比控制部,控制所述內燃機的燃燒室內的混合氣的空燃比;
異常判定部,基于所述空燃比控制部使所述混合氣的空燃比變化時的所述下游側空燃比檢測裝置的輸出變化特性來判定該下游側空燃比檢測裝置的異常;及
氧變化量計算部,算出所述空燃比控制部使所述混合氣的空燃比變化時的所述催化劑的氧吸藏量的變化量,
在所述氧吸藏量的變化量小于下限閾值的情況下,所述異常判定部不判定所述下游側空燃比檢測裝置的異常。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下游側空燃比檢測裝置的異常診斷裝置,其中,
所述下游側空燃比檢測裝置配置于多個催化劑的下游側,
所述氧變化量計算部關于所述多個催化劑的各催化劑算出所述空燃比控制部使所述混合氣的空燃比變化時的氧吸藏量的變化量,
在所述多個催化劑中的至少一個催化劑的所述氧吸藏量的變化量小于所述下限閾值的情況下,所述異常判定部不判定所述下游側空燃比檢測裝置的異常。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下游側空燃比檢測裝置的異常診斷裝置,其中,
還具備在所述排氣通路中配置于所述催化劑的上游側的上游側空燃比檢測裝置,
所述氧變化量計算部基于所述上游側空燃比檢測裝置的輸出值與所述下游側空燃比檢測裝置的輸出值之差來算出所述氧吸藏量的變化量。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下游側空燃比檢測裝置的異常診斷裝置,其中,
還具備在所述排氣通路中配置于所述多個催化劑各自的上游側的上游側空燃比檢測裝置,
所述氧變化量計算部關于所述多個催化劑的各催化劑,基于配置于該催化劑的兩側的空燃比檢測裝置的輸出值之差來算出所述氧吸藏量的變化量。
5.根據(jù)權利要求2或4所述的下游側空燃比檢測裝置的異常診斷裝置,其中,
所述多個催化劑的至少一個催化劑是具有用于捕集排氣中的顆粒狀物質的捕集器功能的四元催化劑,在所述四元催化劑的所述氧吸藏量的變化量比大于所述下限閾值的上限閾值大的情況下,所述異常判定部不判定所述下游側空燃比檢測裝置的異常。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下游側空燃比檢測裝置的異常診斷裝置,其中,
所述催化劑是具有用于捕集排氣中的顆粒狀物質的捕集器功能的四元催化劑,在所述氧吸藏量的變化量比大于所述下限閾值的上限閾值大的情況下,所述異常判定部不判定下游側空燃比檢測裝置的異常。
7.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下游側空燃比檢測裝置的異常診斷裝置,其中,
在判定為在所述空燃比控制部使所述混合氣的空燃比變化時在所述四元催化劑中顆粒狀物質進行了燃燒的情況下,所述異常判定部不判定所述下游側空燃比檢測裝置的異常。
8.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下游側空燃比檢測裝置的異常診斷裝置,其中,
在判定為在所述空燃比控制部使所述混合氣的空燃比變化時在所述四元催化劑中顆粒狀物質進行了燃燒的情況下,所述異常判定部不判定所述下游側空燃比檢測裝置的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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