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運行電驅動的或能電驅動的機動車的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043664.6 | 申請日: | 2021-01-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103879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13 |
| 發明(設計)人: | H·瑙曼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眾汽車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9/00 | 分類號: | B60L9/00;B60L9/18;B60L50/53;B60L7/1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萬欣;陳浩然 |
| 地址: | 德國沃***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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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運行 驅動 機動車 方法 | ||
1.用于運行電驅動的或能電驅動的機動車(2)的方法,所述機動車具有:用于與在行車道(18)上方伸延的架空導線(16)接觸導通的集電器(22);和與所述集電器(22)聯結的驅動系(14),其中,在架空導線運行期間,在架空導線運行中,所述集電器(22)與所述架空導線(16)接觸導通,根據車輛速度(vVeh)和算得的回收潛力在變換器運行(52)與旁路運行(54)之間進行切換,在所述變換器運行中,電能引導經過連接在所述集電器(22)與所述驅動系(14)之間的直流電壓變換器(36),在所述旁路運行中,電能引導經過與所述直流電壓變換器(36)并聯連接的旁路線路(38)。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車輛速度(vVeh)大于第一速度閾值時,并且當針對所述旁路運行(54)的回收潛力在能量方面比針對所述變換器運行(52)的回收潛力更有利時,則從所述變換器運行(52)切換到所述旁路運行(54)。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車輛速度(vVeh)小于第二速度閾值時,或者當針對所述變換器運行(52)的回收潛力在能量方面比針對所述旁路運行(54)的回收潛力更有利時,則從所述旁路運行(54)切換到所述變換器運行(52)。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借助所述驅動系(14)的電動馬達(48)的轉矩(mEMDes)計算所述回收潛力。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借助行駛特性預測來預估所述轉矩(mEMDes)。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借助導航數據和/或車輛數據和/或交通數據來確定所述行駛特性預測。
7.根據權利要求4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轉矩(mEMDes)為負的情況下確定針對所述變換器運行(52)的第一能量值(eLPM)和針對所述旁路運行(eHPM)的第二能量值(eHPM),其中,將各所述能量值(eLPM,eHPM)相互比較。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比較各所述能量值(eLPM,eHPM)時,考慮到針對能量遲滯的值(eHyst)。
9. 電驅動的或能電驅動的機動車(2),所述機動車具有:
-用于與在行車道(18)上方伸延的架空導線(16)接觸導通的集電器(22);和
-與所述集電器(22)聯結的驅動系(14);以及
-連接或能連接在所述集電器(22)與所述驅動系(14)之間的直流電壓變換器(36);和
-并聯于所述直流電壓變換器(36)連接或能連接的旁路線路(38),以及
-用于執行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的控制器(120)。
10.在數據載體上的軟件,所述軟件用于實施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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