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車輛控制方法、裝置及計算機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014836.7 | 申請日: | 2021-01-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793524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5-14 |
| 發明(設計)人: | 尹振宇;柴玉超;陳軍;林萍萍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吉利汽車研究院(寧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16/033 | 分類號: | B60R16/033;H02J7/00;H02J7/14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傳鑫;賈允 |
| 地址: | 310051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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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車輛 控制 方法 裝置 計算機 存儲 介質 | ||
1.一種車輛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獲取所述車輛的蓄電池的當前運行狀態;
根據所述蓄電池的當前運行狀態,確定所述蓄電池的當前運行狀態是否滿足預設供電條件;
若所述蓄電池的當前運行狀態滿足預設供電條件,則獲取所述車輛的當前行駛噴油量;
判斷所述車輛的當前行駛噴油量是否大于預設噴油量閾值;
如果所述車輛的當前行駛噴油量大于預設噴油量閾值,則控制所述車輛的發電機降低向外輸出的電壓,控制所述蓄電池提高向外輸出的電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若所述車輛的當前行駛噴油量不大于預設噴油量閾值,則提高所述車輛的發電機的輸出電壓,控制所述車輛的發動機為所述蓄電池充電。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的蓄電池的當前運行狀態包括:
所述蓄電池的當前電量、所述蓄電池的當前運行環境溫度以及所述蓄電池的當前耗損數據。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所述蓄電池的當前運行狀態是否滿足預設供電條件包括:
判斷所述蓄電池的當前電量是否大于預設電量閾值;
當所述蓄電池的當前電量大于預設電量閾值時,則確定所述蓄電池的當前電量滿足預設供電電量條件;
判斷所述蓄電池的當前運行環境溫度是否大于預設充電環境溫度閾值;
當所述蓄電池的當前運行環境溫度大于預設充電環境溫度閾值時,則確定所述蓄電池的當前運行環境溫度滿足預設供電環境條件;
根據所述蓄電池的當前耗損數據,確定所述蓄電池的剩余壽命周期;
判斷所述蓄電池的剩余壽命周期是否大于報廢壽命周期閾值;
當所述蓄電池的剩余壽命周期大于報廢壽命周期閾值時,則確定所述蓄電池的所述剩余壽命周期滿足預設供電壽命周期條件;
判斷所述蓄電池是否同時滿足預設供電電量條件、預設供電環境條件以及預設供電壽命周期條件;
當所述蓄電池同時滿足預設供電電量條件、預設供電環境條件以及預設供電壽命周期條件時,確定所述蓄電池滿足預設供電條件。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耗損數據包括所述蓄電池的當前允許充電電壓或所述蓄電池的當前允許放電電流或所述蓄電池的當前內阻中的一個或多個。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蓄電池的當前耗損數據,確定所述蓄電池的剩余壽命周期包括:
根據所述蓄電池的當前允許充電電壓和/或所述蓄電池的當前允許放電電流和/或所述蓄電池的當前內阻,計算所述蓄電池的當前壽命周期;
將所述蓄電池的當前壽命周期作為所述蓄電池的剩余壽命周期。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所述蓄電池的當前運行狀態滿足預設供電條件,所述方法還包括:
獲取所述車輛的當前行駛狀態;
判斷所述車輛的當前行駛狀態是否滿足預設安全行車條件;
若所述車輛的當前行駛狀態不滿足預設安全行車條件,則提高所述發電機的輸出電壓;
若所述車輛的當前行駛狀態滿足預設安全行車條件,則執行獲取所述車輛的當前行駛噴油量的步驟。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的當前行駛狀態包括:所述車輛故障行駛或所述車輛閃燈行駛或所述車輛剎車行駛中的一種或多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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