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通過使用具有相機的移動裝置確定體液中的分析物的濃度在審
| 申請號: | 202080048250.6 | 申請日: | 2020-06-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096830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2-25 |
| 發明(設計)人: | B·利姆伯格;M·貝格;F·海勒 | 申請(專利權)人: | 豪夫邁·羅氏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N21/51 | 分類號: | G01N21/51;G01N21/78;G01N21/84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鐘茂建;陳嵐 |
| 地址: | 瑞士***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通過 使用 具有 相機 移動 裝置 確定 體液 中的 分析 濃度 | ||
1.一種通過使用移動裝置 (112) 和測試元件 (114) 來確定體液中的至少一種分析物的濃度的方法,所述移動裝置 (112) 具有相機 (118),并且所述測試元件 (114) 具有至少一個測試區 (116),所述方法包括
a) 通過使用集成至所述移動裝置 (112) 中的至少一個傳感器裝置 (120) 的傳感器數據來確定所述移動裝置 (112) 相對于所述測試元件 (114) 的角取向;
b) 對所述移動裝置 (112) 相對于所述測試元件 (114) 的所述角取向進行至少一次有效性測試;
c) 通過使用所述相機 (118) 捕捉所述測試元件 (114) 的至少一部分的至少一個圖像 (128),所述測試元件 (114) 的所述至少一部分包含所述測試區 (116) 的至少一部分;以及
d) 從所述圖像 (128) 確定所述體液中的所述分析物的所述濃度;
其中步驟 c) 和 d) 中的至少一者是通過考慮步驟 b) 中的所述有效性測試的結果來執行的。
2.根據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 b) 中的所述有效性測試包括將所述移動裝置 (112) 相對于所述測試元件 (114) 的所述角取向與至少一個目標取向比較,其中所述有效性測試確定所述移動裝置 (112) 相對于所述測試元件 (114) 的所述角取向
- 在所述角取向偏離所述目標取向不超過至少一個預定角度公差的情況下為有效;或
- 在所述角取向偏離所述目標取向超過所述至少一個預定角度公差的情況下為無效。
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監測所述移動裝置(112) 相對于所述測試元件 (114) 的所述角取向,并且在所述有效性測試確定所述移動裝置 (112) 相對于所述測試元件 (114) 的所述角取向為無效的情況下,阻止對所述至少一個圖像 (128) 的所述捕捉,其中所述方法進一步包括在所述有效性測試確定所述移動裝置 (112) 相對于所述測試元件 (114) 的所述角取向為有效的情況下,解除阻止對所述至少一個圖像 (128) 的所述捕捉,其中可選地所述方法進一步包括在所述有效性測試確定所述移動裝置 (112) 相對于所述測試元件 (114) 的所述角取向為有效的情況下,自動開始對所述至少一個圖像 (128) 的所述捕捉。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通過使用所述相機(118) 來檢索圖像流,其中步驟 c) 中的所述捕捉包括從所述圖像流選擇所述至少一個圖像 (128),其中可選地在所述圖像 (128) 是在所述有效性測試確定所述移動裝置 (112)相對于所述測試元件 (114) 的所述角取向為有效的時間點所檢索到的情況下,從所述圖像流選擇所述至少一個圖像 (128)。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圖像流的圖像的至少一部分標記有關于所述圖像 (128) 是否是在所述有效性測試確定所述移動裝置 (112) 相對于所述測試元件(114) 的所述角取向為有效的時間點所檢索到的至少一個信息項。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 d) 是至少部分地基于至少一個圖像(128) 來執行的,所述至少一個圖像 (128) 標記有指示所述圖像是在所述有效性測試確定所述移動裝置 (112) 相對于所述測試元件 (114) 的所述角取向為有效的時間點所檢索到的所述信息項。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 a) 至少部分地是在假設所述測試元件 (114) 以預定的取向進行定向的情況下執行的。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進一步包括通過將所述移動裝置 (112) 放置于支撐表面 (130) 上并確定所述支撐表面 (130) 的角取向 (132) 來確定所述測試元件 (114) 的角取向,其中在步驟 a) 中,所述測試元件 (114) 放置在所述支撐表面 (130) 上。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豪夫邁·羅氏有限公司,未經豪夫邁·羅氏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80048250.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