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具有公用移動通信信號增強功能的車窗有效
| 申請號: | 202023285912.8 | 申請日: | 2020-12-29 |
| 公開(公告)號: | CN214256293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21 |
| 發明(設計)人: | 吳賁華;路林;劉建濤;仲崇建;王銀茂;溫建林;朱海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蘇鐵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B1/3822 | 分類號: | H04B1/3822;H04B7/155;B61D2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國昊天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15 | 代理人: | 李瀟 |
| 地址: | 226600 江蘇***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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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公用 移動 通信 信號 增強 功能 車窗 | ||
1.一種具有公用移動通信信號增強功能的車窗,其特征在于,包括:
中空玻璃組件;
電氣功能組件,設置于所述中空玻璃組件內;
至少一個天線組件,設置于所述中空玻璃組件內,每個所述天線組件包括車外信號輸入天線和車內信號輸入天線;
至少一個連接組件,與至少一個所述天線組件連接,每個所述連接組件包括兩個連接件,兩個所述連接件的一端與所述車外信號輸入天線和所述車內信號輸入天線對應連接;
至少一個微型直放站,與至少一個所述連接組件連接,每個所述微型直放站與兩個所述連接件的另一端對應連接;
當所述車外信號輸入天線將車外信號發給對應所述微型直放站時,所述微型直放站放大所述車外信號,并輸出給所述車內信號輸入天線,所述車內信號輸入天線向車內輸出覆蓋信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公用移動通信信號增強功能的車窗,其特征在于,所述中空玻璃組件包括:
外層玻璃;
鋁間隔條,設置于所述外層玻璃;
內層玻璃,設置于所述鋁間隔條,并且與所述鋁間隔條及所述外層玻璃之間形成中空層,而所述電氣功能組件和所述天線組件均位于所述中空層,所述車外信號輸入天線設置在所述外層玻璃上,所述車內信號輸入天線設置在所述內層玻璃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公用移動通信信號增強功能的車窗,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氣功能組件包括電容觸摸屏、透明OLED屏和電致變色調光膜,所述電容觸摸屏和所述透明OLED屏依次設置于所述內層玻璃,所述電致變色調光膜設置于所述外層玻璃。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公用移動通信信號增強功能的車窗,其特征在于,所述車外信號輸入天線和所述車內信號輸入天線均為多頻段天線。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公用移動通信信號增強功能的車窗,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連接件包括:
第一同軸線纜,一端與對應所述車外信號輸入天線或所述車內信號輸入天線連接;
射頻連接器,與所述第一同軸線纜的另一端連接;
第二同軸線纜,一端與所述射頻連接器連接,所述第二同軸線纜的另一端與對應所述微型直放站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公用移動通信信號增強功能的車窗,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型直放站設置為可根據所述車外信號的質量自動調節放大所述車外信號的強度。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公用移動通信信號增強功能的車窗,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窗框,包覆所述中空玻璃組件。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公用移動通信信號增強功能的車窗,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主機箱,與所述電氣功能組件連接,所述微型直放站設置在所述主機箱內。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公用移動通信信號增強功能的車窗,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微型直放站還與所述電氣功能組件連接,所述微型直放站通過所述電氣功能組件將所述車外信號的數據傳輸給司機室及地面控制中心。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公用移動通信信號增強功能的車窗,其特征在于,所述天線組件、所述連接組件和所述微型直放站的數量均為兩個,兩個所述天線組件互為備用,兩個所述連接組件互為備用,兩個所述微型直放站互為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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