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無人車有效
| 申請號: | 202022748621.1 | 申請日: | 2020-11-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13473349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18 |
| 發明(設計)人: | 崔凱;劉廣忠;卞清秋 | 申請(專利權)人: | 新石器慧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63/04 | 分類號: | B62D63/04;B60R11/00;G01S13/931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成律師事務所 11646 | 代理人: | 張江陵 |
| 地址: | 100082 北京市海淀區溫泉***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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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無人 | ||
1.一種無人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無人車(10)包括車體本體(100)、車頂雷達(200)、車頭雷達(300)和車尾雷達(500),所述車頂雷達(200)安裝于所述車體本體(100)的車頂(140),所述車頭雷達(300)安裝于所述車體本體(100)的車頭(110)中部,所述車尾雷達(500)安裝于所述車體本體(100)的車尾(120)中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無人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頭雷達(300)朝下傾斜,并且與水平面呈30~40°傾角,所述車頭雷達(300)的視場角的一邊與車頭(110)貼合,所述車尾雷達(500)朝下傾斜,并且與水平面呈30~40°傾角,所述車尾雷達(500)的視場角的一邊與車尾(120)貼合。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無人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頂雷達(200)與所述車頭雷達(300)的視場角部分重疊,車頂雷達(200)與所述車尾雷達(500)的視場角部分重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無人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無人車(10)包括第一雷達(400),所述第一雷達(400)安裝于所述車體本體(100)的車尾(120),且靠近所述車體本體(100)的第一側(130),所述第一雷達(400)朝向所述車體本體(100)的前進方向。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無人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雷達(400)朝向所述車體本體(100)的第一側(130)傾斜,所述第一雷達(400)與所述車體本體(100)的前進方向之間呈30~40°夾角,所述第一雷達(400)朝下傾斜,并且與水平面呈30~40°傾角。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無人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無人車(10)包括第二雷達(600),所述第二雷達(600)安裝于所述車體本體(100)的車尾(120),且靠近所述車體本體(100)的第二側(150),所述第二雷達(600)朝向車體本體(100)的前進方向。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無人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雷達(400)與所述第二雷達(600)對稱布置。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無人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雷達(400)的視場角與所述車頭雷達(300)的視場角部分重疊,所述第二雷達(600)的視場角與所述車頭雷達(300)的視場角部分重疊。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無人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雷達(400)的視場角的一邊與車體本體(100)的第一側(130)貼合,所述第二雷達(600)的視場角的一邊與車體本體(100)的第二側(150)貼合。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無人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頭雷達(300)、所述車尾雷達(500)、所述第一雷達(400)和所述第二雷達(600)均為固態雷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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