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電動車后擋板及電動車有效
| 申請號: | 202022716135.1 | 申請日: | 2020-11-20 |
| 公開(公告)號: | CN214084567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8-31 |
| 發明(設計)人: | 徐一新;徐巧中;陶燕敏;王保亞;李俊;何以芃;陸衛寶 | 申請(專利權)人: | 摩拜(北京)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J9/23 | 分類號: | B62J9/23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雅睿泉專利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42 | 代理人: | 王永亮 |
| 地址: | 100038 北京市海淀***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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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車 擋板 | ||
1.一種電動車后擋板,其特征在于,包括后擋板本體和蓋板;
所述后擋板本體上設有第一容置槽;
所述蓋板與所述后擋板本體可轉動連接,以使所述蓋板能沿樞轉部轉動,定義所述樞轉部的一側為第一蓋板部,另一側為第二蓋板部;
在第一狀態下,所述第二蓋板部與所述第一容置槽的內壁相抵,所述蓋板覆蓋所述第一容置槽的槽口;
在第二狀態下,所述第一蓋板部與所述第一容置槽的槽底相抵,所述第二蓋板部與所述第一容置槽的槽口之間形成開口;
所述第一蓋板部設有配重部,以使所述蓋板能從第二狀態切換至第一狀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后擋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板包括底板、第一側壁、第二側壁和第三側壁,所述第一側壁和所述第二側壁相對設置在所述底板的兩側,所述第三側壁位于所述第一蓋板部,所述底板、第一側壁、第二側壁和第三側壁圍合形成第二容置槽。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車后擋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容置槽具有與所述第一側壁對應的第一內壁以及與所述第二側壁對應的第二內壁,所述第一側壁上設有第一凸臺,所述第一內壁上設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二側壁上設有第二凸臺,所述第二內壁上設有第二凹槽;
所述第一凸臺伸入所述第一凹槽,所述第二凸臺伸入所述第二凹槽內,所述第一凸臺與所述第二凸臺同軸,所述第一凸臺和所述第二凸臺的軸線均位于所述樞轉部上。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車后擋板,其特征在于,沿第一蓋板部遠離樞轉部的一側到樞轉部所在的一側,所述第一側壁沿第一容置槽的深度方向上的尺寸逐漸增大,所述第二側壁沿第一容置槽的深度方向上的尺寸逐漸增大。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車后擋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配重部包括配重塊,所述配重塊注塑在所述第一蓋板部內。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車后擋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配重塊位于所述第三側壁。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后擋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擋板本體具有第一表面,所述第一容置槽位于所述第一表面;
所述第一表面朝向下方,所述第一表面與水平方向的夾角小于90°;或者
所述第一表面位于豎直方向。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動車后擋板,其特征在于,在第一狀態下,所述蓋板的外表面與所述第一表面齊平。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后擋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容置槽的內壁上設有沉臺部,在第一狀態下,所述第二蓋板部與所述沉臺部相抵。
10.一種電動車,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9任意一項所述的電動車后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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