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車架和清障車有效
| 申請號: | 202022602827.3 | 申請日: | 2020-11-11 |
| 公開(公告)號: | CN214215938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17 |
| 發明(設計)人: | 齊曉良;陳運軍;沈健;宋金洪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21/18 | 分類號: | B62D21/18;B62D21/09;B60P3/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創嘉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47 | 代理人: | 吳國棟 |
| 地址: | 102206 北京***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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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架 清障車 | ||
1.一種車架,其特征在于,包括:
前車架(1);
后車架(2),可上下轉動地設置在所述前車架(1)的后方;以及
驅動部(3),用于驅動所述后車架(2)以相對應的車輪為支點轉動,以使得所述后車架(2)的前端向上翹起,后端向下降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后車架(2)的前端通過第一銷軸(32)可轉動地連接在所述前車架(1)的后端,以使所述驅動部(3)還能夠使得所述前車架(1)的后端向上翹起,前端向下降落。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部(3)包括第一伸縮件(31),所述第一伸縮件(31)的一端通過第二銷軸(33)可轉動地連接在所述前車架(1)上,另一端通過第三銷軸(34)可轉動地連接在所述后車架(2)上;所述第二銷軸(33)和所述第三銷軸(34)分設在所述第一銷軸(32)的前后兩側并且均位于所述第一銷軸(32)的下方,以使得所述第一伸縮件(31)能夠通過收縮使所述后車架(2)的前端向上翹起,后端向下降落,并使得所述前車架(1)的后端向上翹起,前端向下降落。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伸縮件(31)為液壓缸。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部(3)包括連接到所述前車架(1)和/或所述后車架(2)的連接板(301),用于驅動所述前車架(1)轉動的第一驅動組件,以及用于驅動所述后車架(2)轉動的第二驅動組件,其中,
所述第一驅動組件包括:
第一電機(351),安裝在所述前車架(1)上并具有側向延伸的第一輸出軸;
第一凸輪軸(361),具有與所述第一輸出軸同軸連接的第一軸段和與所述第一軸段偏心的第二軸段;
第一拉桿(371),一端可轉動地連接在所述第二軸段上,另一端可轉動地連接在所述連接板(301)上,
所述第二驅動組件包括:
第二電機(352),安裝在所述后車架(2)上并具有側向延伸的第二輸出軸;
第二凸輪軸(362),具有與所述第二輸出軸同軸連接的第三軸段和與所述第三軸段偏心的第四軸段;
第二拉桿(372),一端可轉動地連接在所述第四軸段上,另一端可轉動地連接在所述連接板(301)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板(301)套接安裝在所述第一銷軸(32)上。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還包括鎖止部(4),所述鎖止部(4)設置在所述前車架(1)和所述后車架(2)之間,以分別限制所述前車架(1)和所述后車架(2)的轉動。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還包括用于承載重物的支撐板(5),所述支撐板(5)位于所述前車架(1)和所述后車架(2)的上方,并且固定在所述后車架(2)上。
9.一種清障車,包括車頭和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為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車架。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清障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清障車還包括前后延伸的傳動軸,所述傳動軸包括可轉動地連接的前軸(61)和后軸(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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