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轉運貨物高度不受限的托盤貨物轉運落地機有效
| 申請號: | 202022388175.8 | 申請日: | 2020-10-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13863868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8-03 |
| 發明(設計)人: | 姚長杰;范建哲;劉偉;李德虎;郝玉強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杰智能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G1/04 | 分類號: | B65G1/0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030008 山*** | 國省代碼: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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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轉運 貨物 高度 受限 托盤 落地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轉運貨物高度不受限的托盤貨物轉運落地機,解決了現有的落地機在轉運貨物時轉運貨物高度受限和設備維護困難的問題。將落地機的在兩龍門架之間設置的鏈輪同步提升傳遞軸移位到兩龍門架的底端,并使它的高度低于自動輸送線工作平臺的高度,從而使兩龍門架之間的沿縱向方向進行貨物傳遞的空間被打開,帶來了被傳遞的貨物的高度不再受限的效果,并且本發明的結構簡單,特別方便維護。本發明結構簡單,維護方便,成本低,實現了對傳送貨物的高度不受限的目的,并且整個落地機的機械結構穩定,制造成本低廉。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托盤貨物轉運落地機,特別涉及一種縱向轉運高度不受限的托盤貨物轉運落地機。
背景技術
在自動化物流倉儲中,貨物的傳送大量使用自動化物流輸送設備;在物流傳送的同一水平面上,在輸送線與標準手動搬用車之間進行貨物的轉運時,經常遇到自動化輸送線的傳送工作面的高度高于標準手動搬用車工作面的情況,為了在不同高度工作面上實現貨物的轉運,現場的解決方案一般有兩種:第一種是通過叉車來實現,即,先將標準手動搬用車上的貨物轉移到叉車上,再由叉車通過叉體的升降,將貨物轉運到自動輸送線上,這種方式不僅需配置叉車,還需在現場配備專門的操作人員;第二種是通過設置升降機來解決,即在標準手動搬用車與自動輸送線之間設置升降機,該升降機俗稱為“托盤貨物轉運落地機”,來實現貨物的轉運;托盤貨物轉運落地機一般是由左、右兩個龍門架構成的,在兩龍門架之間,設置有山字形叉體式的升降輥床,標準手動搬運車將貨物運輸到兩龍門架之間的叉體式升降輥床處,然后,將貨物轉載到叉體式升降輥床上,叉體式升降輥床升起,將貨物提升到自動化輸送線的工作面上,啟動輥床上的輥子,再將其傳送到自動化輸送線中;叉體式升降輥床的提升和降落,是由左龍門架上的兩根提升鏈條機構和右龍門架上的兩根提升鏈條機構共同承擔的,而這四根提升鏈條一般是由一個驅動電機來驅動的,驅動電機一般設置在左側龍門架處,而右側龍門架上的提升鏈條機構的動力,需要左側動力的同步傳遞機構,將驅動力從左側傳遞到右側,實現升降輥床的左右兩側提升鏈條的同步提升,一般在兩龍門架頂部之間,設置一個橫向連接的同步鏈輪軸,以實現左側提升動力同步傳遞到右側龍門架上,這種托盤貨物轉運落地機的橫向連接的鏈輪同步提升傳遞軸的設置,將轉運貨物沿縱向移動時,被轉運貨物的高度不能超出在左、右兩龍門架頂端所設置的橫向連接的鏈輪同步提升傳遞軸,帶來了被轉運貨物高度受限的缺陷;另外,在現場倉庫中,有一些倉儲倉庫的高空結構存在受限的情況,使兩龍門架頂部之間設置的橫向連接的鏈輪同步提升傳遞軸無法布置;此外,將左、右兩龍門架上的同步升降傳動裝置設置在龍門架頂端高處,還存在對其維護困難的缺陷。
發明內容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轉運高度不受限的托盤貨物轉運落地機,解決了現有的落地機在轉運貨物時轉運貨物高度受限和設備維護困難的技術問題。
本發明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解決以上技術問題的:
本發明的總體構思是:將落地機的在兩龍門架之間設置的鏈輪同步提升傳遞軸移位到兩龍門架的底端,并使它的高度低于自動輸送線工作平臺的高度,從而使兩龍門架之間的沿縱向方向進行貨物傳遞的空間被打開,帶來了被傳遞的貨物的高度不再受限的效果,并且本發明的結構簡單,特別方便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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