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無人駕駛軌道車輛用駕駛臺有效
| 申請號: | 202022378434.9 | 申請日: | 2020-10-23 |
| 公開(公告)號: | CN213676659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13 |
| 發明(設計)人: | 甘以民;李俊;聶長海;蔡亦文 | 申請(專利權)人: | 歐特美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1C17/04 | 分類號: | B61C17/04 |
| 代理公司: | 青島高曉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37104 | 代理人: | 白瑩;于正河 |
| 地址: | 266061 山東省青***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無人駕駛 軌道 車輛 駕駛 | ||
1.一種無人駕駛軌道車輛用駕駛臺,其特征在于主體結構包括左骨架、右骨架、連系梁、支撐梁、操控臺面、臺面蓋板、扶手、左擋板、右擋板、左檢查門、右檢查門、中間罩板、踢腳板、腰凳和支撐骨架;左骨架和右骨架通過連系梁和支撐梁連接,左骨架和右骨架的上方設置有操控臺面,操控臺面的上方設置有臺面蓋板,臺面蓋板的前端設置有扶手,左骨架的左端與左擋板連接,右骨架的右端與右擋板連接,左骨架的前端設置有左檢查門,右骨架的前端設置有右檢查門,左檢查門與右檢查門之間設置有中間罩板,左擋板、右擋板、左檢查門、右檢查門和中間罩板的下方設置有踢腳板,支撐梁的下方設置有腰凳,腰凳通過支撐骨架與地面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無人駕駛軌道車輛用駕駛臺,其特征在于左骨架和右骨架上均開設有減重孔。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無人駕駛軌道車輛用駕駛臺,其特征在于左骨架和右骨架分別通過緊固件與連系梁和支撐梁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無人駕駛軌道車輛用駕駛臺,其特征在于操控臺面、左擋板、右擋板、左檢查門、右檢查門和中間罩板分別通過粘接金屬件與左骨架或/和右骨架在內部進行螺栓式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無人駕駛軌道車輛用駕駛臺,其特征在于臺面蓋板、左檢查門、右檢查門和中間罩板均設置有鎖閉機構。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無人駕駛軌道車輛用駕駛臺,其特征在于踢腳板的內部與左骨架和右骨架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無人駕駛軌道車輛用駕駛臺,其特征在于腰凳為翻轉式結構的腰凳。
8.根據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一種無人駕駛軌道車輛用駕駛臺,其特征在于連系梁與支撐梁相互平行。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歐特美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經歐特美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22378434.9/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