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天車艙門防脫開安全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22240193.1 | 申請日: | 2020-10-10 |
| 公開(公告)號: | CN213597718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02 |
| 發明(設計)人: | 陳愛民;李強;范雷震;周峰;莢俊;王慶 | 申請(專利權)人: | 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5C1/10 | 分類號: | E05C1/10;B66C13/54 |
| 代理公司: | 馬鞍山市金橋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4111 | 代理人: | 魯延生 |
| 地址: | 243000 安***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天車 艙門 脫開 安全裝置 | ||
1.一種天車艙門防脫開安全裝置,包括天車本體(1)、軌道端頭架(2)、觸發板(3)和接近開關(4),所述軌道端頭架(2)的側邊沿上分別焊接有鎖座(21)和觸發板(3),所述鎖座(21)的正面上焊接套筒(211),所述天車本體(1)與軌道端頭架(2)相接的側壁邊沿通過螺栓安裝接近開關(4)和鎖定機構(5),其特征在于:所述鎖定機構(5)包括底板(51)、前三角板(52)、后三角板(53)、銷頭(54)、銷尾(55)和彈簧(56),所述底板(51)的四個端角均設置有螺孔(511),四個所述螺孔(511)之間的底板(51)上分別點焊有擋桿A(6)和擋桿B(7),所述擋桿A(6)和擋桿B(7)靠近前三角板(52),所述擋桿A(6)和擋桿B(7)兩者并排設置,所述前三角板(52)和后三角板(53)垂直焊接在底板(51)的前后邊沿上,所述前三角板(52)和后三角板(53)上加工同一軸線的前孔(521)和后孔(531),所述前孔(521)和后孔(531)的口徑相同,所述銷頭(54)和銷尾(55)兩者焊接構成“L”型結構,所述銷頭(54)依次穿過后孔(531)和前孔(521),所述后孔(531)和前孔(521)供銷頭(54)貫穿滑動,所述銷頭(54)位于前三角板(52)和后三角板(53)之間的外壁上沿著徑向安裝有兩端貫穿的限位筒(541),所述限位筒(541)貫穿銷頭(54),所述銷頭(54)焊接固定在限位筒(541)上,所述彈簧(56)套在銷頭(54)上,所述銷頭(54)和彈簧(56)位于擋桿A(6)和擋桿B(7)之間,所述彈簧(56)可以在擋桿A(6)和擋桿B(7)之間旋轉,一端抵在限位筒(541)上,另一端抵在后三角板(53)上,在銷頭(54)伸縮時,可以帶動彈簧(56)伸長和縮短,所述套筒(211)設置在銷頭(54)的延長線上,所述擋桿A(6)和擋桿B(7)靠近頂部的周向上加工環槽(8),限位筒(541)沿軸向加工條形缺口(9),所述條形缺口(9)一旁與擋桿A(6)和擋桿B(7)相接的限位筒(541)側壁處于豎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天車艙門防脫開安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銷頭(54)為圓臺結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天車艙門防脫開安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擋桿A(6)和擋桿B(7)之間的最短距離大于彈簧(56)的最大外徑。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天車艙門防脫開安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筒(541)的長度與擋桿A(6)和擋桿B(7)軸心的間距相等。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天車艙門防脫開安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孔(521)至底板(51)最短距離大于限位筒(541)長度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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