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垃圾焚燒煙氣處理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2022221659.3 | 申請日: | 2020-09-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13853889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8-03 |
| 發明(設計)人: | 高麟;吳志強 | 申請(專利權)人: | 成都易態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3/86 | 分類號: | B01D53/86;B01D53/81;B01D53/77;B01D53/48;B01D46/54;B01D46/00;B01D53/56 |
| 代理公司: | 成都宏順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51227 | 代理人: | 辜桂芳 |
| 地址: | 610094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高***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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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垃圾 焚燒 煙氣 處理 系統 | ||
1.垃圾焚燒煙氣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換熱單元,所述第一換熱單元處理垃圾焚燒鍋爐(110)煙氣并輸出溫度為350~500℃的第一煙氣;
第一除塵單元(200),所述第一除塵單元(200)的過濾介質為金屬膜,所述第一煙氣穿過所述金屬膜后得到含塵量≤20mg/Nm3第二煙氣;
脫硝單元(300),所述脫硝單元(300)的脫硝效率≥90%,所述第二煙氣穿過所述脫硝單元(300)后得到第三煙氣;
第二換熱單元,所述第三煙氣穿過所述第二換熱單元后得到第四煙氣;
吸附單元,所述吸附單元采用固體狀的吸收劑處理所述第四煙氣并輸出第五煙氣;
第二除塵單元(610),所述第五煙氣穿過所述第二除塵單元(610)的過濾介質后得到第六煙氣;
脫硫單元(700),所述第六煙氣穿過所述脫硫單元(700)后通過煙囪(800)排放。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燒煙氣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換熱單元為鍋爐過熱器(120)。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燒煙氣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煙氣穿過所述金屬膜后得到含塵量≤10mg/Nm3第二煙氣。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燒煙氣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脫硝單元(300)為采用釩系催化劑的一級SCR脫硝單元(300)。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燒煙氣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換熱單元包括省煤器(410)和/或空預器(420);所述第三煙氣穿過所述第二換熱單元后得到溫度為140~180℃的第四煙氣。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燒煙氣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單元包括:
加料機構,所述加料機構向所述第四煙氣中輸入吸收劑;
吸收塔(530),所述吸收塔(530)處理吸收劑與第四煙氣的混合物并輸出第五煙氣。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垃圾焚燒煙氣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除塵單元(610)截留的顆粒物部分或全部返回至所述第四煙氣中;所述第二除塵單元(610)的過濾介質對所述吸收劑的攔截率≥99%。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燒煙氣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脫硫單元(700)為濕法脫硫單元或半干法脫硫單元。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燒煙氣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使氣體逐級流動的牽引單元(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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