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用于汽車頂棚聚氨酯復合板材有效
| 申請號: | 202022206550.2 | 申請日: | 2020-09-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13919990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8-10 |
| 發明(設計)人: | 王黎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建省中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32B17/02 | 分類號: | B32B17/02;B32B17/12;B32B7/12;B32B27/02;B32B27/12;B32B27/32;B32B27/34;B32B27/40;B32B33/00;B60R13/02 |
| 代理公司: | 泉州協創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5231 | 代理人: | 顏呈燕 |
| 地址: | 362010 福建省泉州***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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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汽車 頂棚 聚氨酯 復合 板材 | ||
1.一種用于汽車頂棚聚氨酯復合板材,其特征在于,包括無紡布層一(1)、玻璃纖維層一(2)、高分子膠粉層一(3)、高分子膠膜層一(4)、聚乙烯纖維層一(5)、尼龍纖維層(6)、聚氨酯層(7)、高分子膠膜層二(8)、高分子膠粉層二(9)、聚乙烯纖維層二(10)、玻璃纖維層二(11)、高分子膠粉層三(12)、高分子膠膜層三(13)和無紡布層二(14),所述無紡布層一(1)的下端設置有所述玻璃纖維層一(2),所述玻璃纖維層一(2)的下端設置有所述高分子膠粉層一(3),所述高分子膠粉層一(3)的下端設置有所述高分子膠膜層一(4),所述高分子膠膜層一(4)的下端設置有所述聚乙烯纖維層一(5),所述聚乙烯纖維層一(5)的下端設置有所述尼龍纖維層(6),所述尼龍纖維層(6)與所述聚氨酯層(7)連接,所述聚氨酯層(7)的下端設置有所述高分子膠膜層二(8),所述高分子膠膜層二(8)的下端設置有所述高分子膠粉層二(9),所述高分子膠粉層二(9)的下端設置有所述聚乙烯纖維層二(10),所述聚乙烯纖維層二(10)的下端設置有所述玻璃纖維層二(11),所述玻璃纖維層二(11)的下端設置有所述高分子膠粉層三(12),所述高分子膠粉層三(12)的下端設置有所述高分子膠膜層三(13),所述高分子膠膜層三(13)的下端設置有所述無紡布層二(14),所述聚乙烯纖維層二(10)與所述玻璃纖維層二(11)之間設置有阻尼涂層(1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汽車頂棚聚氨酯復合板材,其特征在于,所述無紡布層一(1)和所述無紡布層二(14)的厚度為1m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汽車頂棚聚氨酯復合板材,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纖維層一(2)和所述玻璃纖維層二(11)的厚度為1-2mm。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汽車頂棚聚氨酯復合板材,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分子膠粉層一(3)、所述高分子膠粉層二(9)和所述高分子膠粉層三(12)的厚度為0.1-0.2m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汽車頂棚聚氨酯復合板材,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分子膠膜層一(4)、所述高分子膠膜層二(8)和高分子膠膜層三(13)的厚度為0.2mm,其材料為PE膠膜。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汽車頂棚聚氨酯復合板材,其特征在于,所述聚氨酯層(7)的厚度8-1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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