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基于CAN協議和車載以太網協議的ECU通信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22148733.3 | 申請日: | 2020-09-27 |
| 公開(公告)號: | CN213342284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01 |
| 發明(設計)人: | 肖文平;何敖東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赫千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8 | 分類號: | H04L29/08;H04L12/4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00125 上海市浦東***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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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can 協議 車載 以太網 ecu 通信 裝置 | ||
1.基于CAN協議和車載以太網協議的ECU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至少包括:
基于CAN協議的ECU、服務轉化ECU、車載以太網網關,車載以太網的ECU,其中,基于CAN協議的ECU與服務轉化ECU相連接,服務轉化ECU與車載以太網ECU通過車載以太網網關相連接;
服務轉化ECU,被配置為將CAN信號轉化為服務或將服務轉化為基于CAN協議的信號。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CAN協議和車載以太網協議的ECU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服務轉化ECU包括微處理控制器、服務轉化芯片、CAN芯片、車載以太網芯片,其中,服務轉化芯片、CAN芯片、車載以太網芯片分別與微處理控制器相連接;
CAN芯片作為CAN協議傳輸總線的接口,用于與CAN協議的ECU相連接;車載以太網PHY芯片作為車載以太網總線傳輸的接口,用于與基于車載以太網總線的接口設備進行連接。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CAN協議和車載以太網協議的ECU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車載以太網PHY芯片包括四通道千兆以太網收發器芯片、四通道白兆以太網收發器芯片、八通道千兆以太網收發器芯片、八通道白兆以太網收發器芯片中的一種或多種。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CAN協議和車載以太網協議的ECU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服務轉化芯片包括將CAN信號轉化為服務的第一電路;第一電路根據微處理控制器的執行指令進行執行轉化功能開啟或關閉。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CAN協議和車載以太網協議的ECU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第一電路的實現基于FPGA。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CAN協議和車載以太網協議的ECU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車載以太網的ECU包括車載主機、域控制器、車載中央計算平臺或能夠實現獨立功能并且支持車載以太網接口的ECU的一種。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基于CAN協議和車載以太網協議的ECU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車載主機包括SoC系統級芯片、微處理控制器、車載以太網芯片,SoC系統級芯片、車載以太網芯片分別與微處理控制器相連接;
其中,微處理控制器用于專門處理控制命令的信號,SoC系統級芯片用于負責對車載以太網攝像頭、車載以太網雷達傳遞的數據進行運算處理以及智能輔助駕駛算法進行處理決策。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CAN協議和車載以太網協議的ECU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智能天線,智能天線與車載以太網網關進行連接;智能天線包括:微處理控制器、非易失性存儲器、車載以太網芯片、外部設備通信接口芯片,其中,非易失性存儲器、車載以太網芯片、外部設備通信接口芯片分別與微處理控制器相連接。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CAN協議和車載以太網協議的ECU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車載以太網攝像頭或車載以太網雷達;
車載以太網攝像頭包括視頻采集模塊、微處理控制器、車載以太網PHY芯片,視頻采集模塊、車載以太網PHY芯片分別與微處理控制器相連接。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CAN協議和車載以太網協議的ECU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外部設備通信接口芯片配置4G、5G或WIFI芯片,4G、5G或WIFI芯片用于與云服務器相連接,同時配置串口芯片,用于連接具有與串口匹配的外部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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