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具有雨水導流功能的汽車燈有效
| 申請號: | 202022010214.0 | 申請日: | 2020-09-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13178170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5-11 |
| 發明(設計)人: | 葉國濤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市亮恒汽車配件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43/00 | 分類號: | F21S43/00;F21S45/37;F21S45/50;F21S45/10;F21V31/00;B60Q1/26;F21W107/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化育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833 | 代理人: | 涂琪順 |
| 地址: | 510000 廣東省廣州***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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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具有 雨水 導流 功能 汽車燈 | ||
1.一種具有雨水導流功能的汽車燈,包括發光組件(1)、防水導流外殼(2)和安裝支架(3),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水導流外殼(2)固定連接在發光組件(1)上,所述防水導流外殼(2)和發光組件(1)均固定連接在安裝支架(3)的上部,所述發光組件(1)包括后殼(11)、導線(12)、安裝孔(13)、密封堵頭(14)、電器元件(15)、燈泡(16)和密封墊(17),所述后殼(11)和防水導流外殼(2)相互配合,所述防水導流外殼(2)包括透光殼(21)、導水槽(22)、分水件(23)、固定座(24)和防水殼(25),所述導水槽(22)開設在防水殼(25)的上表面,所述安裝支架(3)包括安裝板(31)、固定桿(32)、頂塊(33)、支桿(34)和螺栓(35),所述支桿(34)和防水導流外殼(2)相互配合,所述頂塊(33)和發光組件(1)相互配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雨水導流功能的汽車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器元件(15)固定連接在后殼(11)上,所述電器元件(15)的前側固定連接有燈泡(16),所述電器元件(15)的后部位于中心部位處固定連接有導線(12),所述燈泡(16)和導線(12)均與電器元件(15)電性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雨水導流功能的汽車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殼(11)的前側固定連接有密封墊(17),所述后殼(11)的后部位于中心部位處插接有密封堵頭(14),所述密封堵頭(14)套接在導線(12)的尾部,所述安裝孔(13)貫穿開設在密封墊(17)和后殼(11)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雨水導流功能的汽車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桿(34)的尾部與安裝板(31)的前側固定連接,所述固定桿(32)的尾部固定連接在安裝板(31)的后側,所述安裝板(31)上靠近四角部位處貫穿設置有螺栓(35)。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雨水導流功能的汽車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水殼(25)上位于中間部位固定連接有分水件(23),所述防水殼(25)的前側開設有透光殼(21),所述防水殼(25)的后部固定連接有固定座(24)。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雨水導流功能的汽車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器元件(15)的外側壁與防水殼(25)的內側壁相互抵接,所述燈泡(16)的前側面抵接在透光殼(21)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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