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電動葫蘆單梁起重機小車限位機構有效
| 申請號: | 202021801423.0 | 申請日: | 2020-08-25 |
| 公開(公告)號: | CN213085235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30 |
| 發明(設計)人: | 李國臣 | 申請(專利權)人: | 河南省合興起重設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C7/16 | 分類號: | B66C7/16 |
| 代理公司: | 長沙科明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3203 | 代理人: | 彭正賢 |
| 地址: | 453424 河南***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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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動葫蘆 起重機 小車 限位 機構 | ||
1.一種電動葫蘆單梁起重機小車限位機構,包括基座(1),所述基座(1)上端與固定塊(2)相固定,所述固定塊(2)上端與固定件(3)通過焊接固定,所述固定塊(2)上端中部與限位圓柱(4)固定成一體,所述限位圓柱(4)上端中部與支撐桿(5)相固定,所述支撐桿(5)表面設置有第一彈簧(6);
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輔助機構(7)和快速固定裝置(8),所述輔助機構(7)下端與支撐桿(5)通過焊接固定,所述快速固定裝置(8)下端與輔助機構(7)貫通連接,所述輔助機構(7)由第一限位塊(71)、第一限位板(72)、插桿(73)、第二限位塊(74)和第二限位板(75)組成,所述第一限位塊(71)右端與第一限位板(72)相固定,所述第一限位塊(71)上端與插桿(73)插接,所述插桿(73)上端與第二限位塊(74)固定成一體,所述第二限位塊(74)右端與第二限位板(75)相固定,所述第一限位塊(71)下端與支撐桿(5)通過焊接固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葫蘆單梁起重機小車限位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快速固定裝置(8)由螺帽(81)、螺紋桿(82)、第三限位塊(83)、限位裝置(84)、限位套(85)和槽孔(86)組成,所述螺帽(81)下端與螺紋桿(82)相固定,所述螺紋桿(82)下端與第三限位塊(83)固定成一體,所述第三限位塊(83)前端與限位裝置(84)相固定,所述螺紋桿(82)下端與限位套(85)通過螺紋連接,所述限位套(85)下端前側開設有槽孔(86),所述螺紋桿(82)下端與第二限位板(75)貫通連接,所述限位套(85)上端與第一限位板(72)相固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電動葫蘆單梁起重機小車限位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裝置(84)由外殼(841)、第二彈簧(842)和凸塊(843)組成,所述外殼(841)內側左端與第二彈簧(842)相固定,所述第二彈簧(842)右端與凸塊(843)固定成一體,所述外殼(841)左端與第三限位塊(83)相固定,所述凸塊(843)右端與限位套(85)貫通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葫蘆單梁起重機小車限位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限位塊(74)呈圓餅狀,且第二限位塊(74)表面設置有橡膠層。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葫蘆單梁起重機小車限位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限位板(75)共設置有兩個,且沿著第二限位塊(74)縱向中心軸呈對稱分布,第二限位板(75)上端中部開設有凹槽。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電動葫蘆單梁起重機小車限位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套(85)設置的長度為5cm,限位套(85)內部設置有螺紋,且螺紋間距為1mm。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電動葫蘆單梁起重機小車限位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裝置(84)共設置有四個,且限位裝置(84)沿第三限位塊(83)圓心呈環形陣列分布。
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電動葫蘆單梁起重機小車限位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彈簧(842)所可壓縮與伸展的長度均為2cm,且第二彈簧(842)設置的牽引力為10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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