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炸籃及具有其的烹飪器具有效
| 申請號: | 202021689413.2 | 申請日: | 2020-08-13 |
| 公開(公告)號: | CN213248541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5-25 |
| 發明(設計)人: | 陳純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紹興蘇泊爾生活電器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J37/01 | 分類號: | A47J37/01;A47J37/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鄒秋爽 |
| 地址: | 312017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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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烹飪 器具 | ||
1.一種炸籃,其特征在于,包括:
炸籃本體(10),包括底壁(11)和周向側壁(12),所述底壁(11)和所述周向側壁(12)圍成烹飪空間;
導風結構(20),設置在所述烹飪空間內,所述導風結構(20)的上端(22)形成進風口,所述導風結構的下端(21)形成出風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炸籃,其特征在于,所述導風結構(20)與所述炸籃本體(10)可拆卸地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炸籃,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端(21)與所述底壁(11)可拆卸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炸籃,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端(21)上設有第一卡鉤(211),所述底壁(11)上設有與所述第一卡鉤(211)對應的第二卡鉤(111),所述第一卡鉤(211)與所述第二卡鉤(111)卡接配合以將所述導風結構(20)安裝到所述烹飪空間內。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炸籃,其特征在于,所述導風結構(20)為筒狀結構,所述上端(22)的直徑至所述下端(21)的直徑逐漸減小設置。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炸籃,其特征在于,所述導風結構(20)向上凸出于所述周向側壁(12)。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炸籃,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壁(11)上設有多個第一通風孔(112),所述周向側壁(12)設有多個第二通風孔(121);和/或,所述底壁(11)的下表面設有向下延伸的支撐腳(113);和/或,所述周向側壁(12)上設有提手部(122);和/或,所述導風結構(20)由金屬材料制成。
8.一種烹飪器具,包括:
外殼(30);
內鍋(40),位于所述外殼(30)內,所述內鍋(40)具有烹飪腔;
炸籃,設置在所述烹飪腔內;
其特征在于,所述炸籃為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炸籃。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飪器具包括蓋體組件(50),所述蓋體組件(50)上設有熱風通道(51),熱風經所述熱風通道(51)的出口送入所述烹飪腔內,所述出口位于所述上端(22)的上方。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飪器具還包括熱風組件(60),所述熱風組件(60)位于所述內鍋(40)的側部,所述熱風組件(60)包括加熱結構(61)和風扇,經過所述加熱結構(61)加熱所述風扇旋轉產生的風經所述熱風通道(51)送入所述烹飪腔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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