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水中樁基施工用便于回收的鋼護筒有效
| 申請號: | 202021459080.4 | 申請日: | 2020-07-22 |
| 公開(公告)號: | CN213204102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5-14 |
| 發明(設計)人: | 易文龍;蔣妙強;王強;翁龍;蔡義;黃耀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交一公局集團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橋隧工程有限公司;中交廣連高速公路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5/66 | 分類號: | E02D5/66;E02D5/68;E02D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壹川鳴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765 | 代理人: | 徐軍科 |
| 地址: | 100000***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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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水中 樁基 施工 便于 回收 鋼護筒 | ||
1.一種水中樁基施工用便于回收的鋼護筒,包括外筒體(4)與內筒體(6),其特征在于:所述內筒體(6)固定設置于外筒體(4)內部,所述外筒體(4)與內筒體(6)之間留有間隙,所述外筒體(4)與內筒體(6)間隙之間多層環狀設置有多個連接固定桿(2),所述連接固定桿(2)兩端分別固定連接于外筒體(4)與內筒體(6)側壁,所述外筒體(4)與內筒體(6)間隙之間上下等間距設置有三個環形橡膠浮力圈(5),所述環形橡膠浮力圈(5)側端均固定連接有輸氣管(10),所述輸氣管(10)均貫穿外筒體(4)側壁,所述外筒體(4)外壁與輸氣管(10)相對處固定連接有氣管固定桿(11),所述氣管固定桿(11)為空心結構,所述輸氣管(10)上端貫穿氣管固定桿(11)固定連接有氣嘴(8),所述氣嘴(8)上端設置有機箱(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水中樁基施工用便于回收的鋼護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機箱(1)包括箱體(101)、隔板(102)、氣泵(103)、蓄電池(104),所述隔板(102)固定連接于箱體(101)內端中部,所述氣泵(103)固定連接于箱體(101)內部隔板(102)下側,所述蓄電池(104)固定連接于箱體(101)內部隔板(102)上端,所述箱體(101)前端面固定設置有控制開關(7)。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水中樁基施工用便于回收的鋼護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氣泵(103)下端貫穿箱體(101)與氣嘴(8)可拆卸固定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水中樁基施工用便于回收的鋼護筒,其特征在于:所述蓄電池(104)側壁固定連接有導線(13),所述導線(13)一端連接于氣泵(103)另一端貫穿箱體(101)接入電路。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水中樁基施工用便于回收的鋼護筒,其特征在于:所述輸氣管(10)外端氣嘴(8)下側固定連接有漂浮氣球(9)。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水中樁基施工用便于回收的鋼護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筒體(4)上端兩側均固定連接有吊環固定座(12),所述吊環固定座(12)內均活動套接有提升吊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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