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快換電池箱及包含其的電動汽車有效
| 申請號: | 202021293440.8 | 申請日: | 2020-07-02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625927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26 |
| 發明(設計)人: | 張建平;黃春華;周仁 | 申請(專利權)人: | 奧動新能源汽車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M50/249 | 分類號: | H01M50/249;H01M50/271;H01M10/613;H01M10/625;H01M10/6554;B60L53/80;B60K1/04 |
| 代理公司: | 上海弼興律師事務所 31283 | 代理人: | 薛琦;何橋云 |
| 地址: | 201307 上海市浦***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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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池 包含 電動汽車 | ||
1.一種快換電池箱,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外殼體,所述外殼體用于容納至少一個電池模組;
所述外殼體包括上蓋,所述上蓋包括突出部和平面部;
所述平面部設置有一開口,所述突出部自開口向遠離電池模組的一端延伸凸起,以形成一容納腔,所述突出部可拆卸地連接所述開口,所述容納腔用于容納所述快換電池箱的電器盒。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快換電池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突出部是一體成型的。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快換電池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突出部為金屬鑄件或注塑件。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快換電池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突出部與所述平面部螺紋連接或粘接。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快換電池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平面部包括上壁和從所述上壁向下延伸的側壁,所述開口設于所述上壁。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快換電池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體還包括下箱體,所述下箱體連接于所述上蓋。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快換電池箱,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模組平鋪為一層或多層,所述電器盒設于最上層的電池模組的上表面。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快換電池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快換電池箱還包括設于所述外殼體內的散熱板,所述散熱板設于所述電池模組的下方。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快換電池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熱板中設有水冷或風冷通道。
10.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快換電池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快換電池箱還包括底護板,所述外殼體的外底面形成朝上凹陷的凹槽,所述底護板連接于所述下箱體的底部,并覆蓋所述凹槽的開口。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快換電池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體的外底面形成多個所述凹槽,多個所述凹槽之間形成臺階部,所述臺階部上設置連接孔,所述底護板通過所述連接孔與所述臺階部連接。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快換電池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快換電池箱還包括導熱板,所述導熱板設于所述電池模組的下表面,所述導熱板的上壁與所述外殼體的底壁之間形成間隙。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快換電池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導熱板中形成所述間隙為具有多個間隔部的空腔結構,導熱板的上壁通過所述空腔結構與所述外殼體的底壁之間形成所述間隙。
14.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快換電池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導熱板為實心平板結構,所述導熱板與所述外殼體的底壁之間形成所述間隙。
15.一種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如權利要求1-14中任一項所述的快換電池箱。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汽車還包括快換支架,所述快換電池箱安裝于所述快換支架。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快換支架的內側面設置有鎖定構件,所述鎖定構件與所述快換電池箱上的鎖止構件適配。
18.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快換支架上設置有一個或多個傳感器,所述快換電池箱上設置有與所述傳感器對應的定位標識,所述傳感器用于感應所述定位標識。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快換支架上還設置有沿著所述快換支架的框架布置的線束,所述線束用于將所述傳感器電連接與所述電動汽車的電子控制系統。
20.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快換電池箱上設置有一個或多個傳感器,所述快換支架上設置有與所述傳感器對應的定位標識,所述傳感器用于感應所述定位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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