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用于汽車外飾件的碳纖維空腔結構、外飾件及汽車有效
| 申請號: | 202021103255.8 | 申請日: | 2020-06-15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950447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13 |
| 發明(設計)人: | 張雙華;肖陽;白立軍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聯控技術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13/04 | 分類號: | B60R13/04;B62D35/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傳鑫;賈允 |
| 地址: | 315336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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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汽車 外飾件 碳纖維 空腔 結構 | ||
1.一種用于汽車外飾件的碳纖維空腔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碳纖維空腔結構為管狀結構,包括第一空腔段(3)和第二空腔段(4);
所述第一空腔段(3)包括固定封板(31)和位于所述固定封板(31)一側的第一空腔(32),所述第一空腔(32)和所述第二空腔段(4)包含的第二空腔連通;
所述固定封板(31)由所述第一空腔(32)上對稱的第一區域和第二區域貼合形成;
所述固定封板(31)上設有安裝孔(2),用于將所述碳纖維空腔結構與對手件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碳纖維空腔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空腔(32)的口徑小于所述第二空腔的口徑。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碳纖維空腔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封板(31)包括安裝部(311)和封堵部(312);
所述安裝部(311)靠近所述第一空腔(32),且所述安裝孔(2)設于所述安裝部(311);
所述封堵部(312)的寬度大于或者等于所述安裝部(311)的寬度的最大值。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碳纖維空腔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封板(31)為等厚板;
所述固定封板(31)的厚度范圍為2~3毫米。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碳纖維空腔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封板(31)的頂部與所述第一空腔(32)的頂部存在第一預設高度。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碳纖維空腔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封板(31)的底部與所述第一空腔(32)的底部存在第二預設高度。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碳纖維空腔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孔(2)的頂部為凹陷結構(21)。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碳纖維空腔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孔(2)與所述對手件的固定連接方式包括螺栓、螺釘或者銷釘中的任一種。
9.一種外飾件,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碳纖維空腔結構(5)。
10.一種汽車,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外飾件;
所述外飾件包括汽車前唇、汽車側裙或者汽車尾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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