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吊籠式垃圾轉運站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984828.6 | 申請日: | 2020-06-02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314596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08 |
| 發明(設計)人: | 李吉東;周志潔;鐘凱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中荷環保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F9/00 | 分類號: | B65F9/00;B65F1/14 |
| 代理公司: | 上海百一領御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1243 | 代理人: | 汪祖樂;邵棟 |
| 地址: | 202150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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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吊籠式 垃圾 轉運站 | ||
1.一種吊籠式垃圾轉運站,包括基準面以及位于基準面下方的基坑,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吊籠,用于垃圾容器的載體;
吊具,設置在吊籠上方,所述吊具與吊籠可拆卸連接,用于帶動所述吊籠在基準面和基坑之間上下移動;
動力裝置,設置在吊具上方,所述動力裝置與吊具連接,用于為吊具提供動力,使吊具上下移動;
導軌,所述導軌與吊籠連接,用于控制吊籠上下移動的自由度;
鎖止機構,設置在吊籠的兩側,所述鎖止機構通過與吊籠的底座鎖止,為吊籠提供支撐;
開門機構,用于打開垃圾容器門,以使垃圾傾倒至垃圾容器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吊籠式垃圾轉運站,其特征在于,所述吊籠為由多根支撐立柱、多根支撐橫梁、多根支撐斜梁組成的帶底座的籠狀框架結構,且所述吊籠設有垃圾容器放置入口,使垃圾容器能放置在吊籠內。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吊籠式垃圾轉運站,其特征在于,所述吊具在動力裝置的控制下,帶動吊籠上下移動。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吊籠式垃圾轉運站,其特征在于,所述吊具上設有旋鎖,每根所述支撐立柱上設有角件,通過旋鎖與角件的結合可使吊具與吊籠可拆卸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吊籠式垃圾轉運站,其特征在于,所述導軌豎直設置,所述吊籠上的支撐立柱與導軌通過導向輪連接,所述吊籠通過導向輪沿著導軌上下移動。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吊籠式垃圾轉運站,其特征在于,所述吊具上設導向輪,吊具通過導向輪沿著導軌上下移動。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吊籠式垃圾轉運站,其特征在于,所述導軌的頂部作預設角度切角,便于吊具與導軌的平順對接。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吊籠式垃圾轉運站,其特征在于,所述吊籠式垃圾轉運站還包括設置于動力裝置上方的橫向軌道,所述動力裝置可在橫向軌道上滑行。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吊籠式垃圾轉運站,其特征在于,所述鎖止機構設置在基準面上,所述鎖止機構包括鎖止框架、鎖止塊和第一伸縮油缸,所述鎖止框架設有一個橫向通道,所述鎖止塊可滑動的置于鎖止框架內,所述伸縮油缸的固定端與鎖止框架固定,所述第一伸縮油缸的伸縮端與鎖止塊的第一端固定,所述鎖止塊可在第一伸縮油缸的伸縮作用下進出鎖止框架的橫向通道,與設置于吊籠底座上的鎖銷鎖止或解鎖。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吊籠式垃圾轉運站,其特征在于,所述鎖銷為帶卡擋部的凹槽,所述鎖止塊與凹槽通過卡合鎖止。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吊籠式垃圾轉運站,其特征在于,所述鎖止塊的第二端設有防脫鉤,所述防脫鉤呈長條狀且縱向設置。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吊籠式垃圾轉運站,其特征在于,在第一伸縮油缸處于伸出狀態時,所述防脫鉤與卡擋部卡合,防止在誤操作狀態下,鎖止塊從凹槽中脫出。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吊籠式垃圾轉運站,其特征在于,所述鎖止機構包括兩組,分別設置在吊籠的左右兩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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