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客車門氣路控制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762445.4 | 申請日: | 2020-05-09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958194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13 |
| 發明(設計)人: | 江力;陳芳芳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車集團有限公司;吉利四川商用車有限公司;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車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5F15/49 | 分類號: | E05F15/49;E05F15/50;E05F15/70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傳鑫;賈允 |
| 地址: | 310051 浙江省杭州***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客車 門氣路 控制系統 | ||
1.一種客車門氣路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包括:第一電磁閥(2)、客車氣源設備(1)、車速信號感測設備(5)、控制器(4)和門體裝置(3);
所述第一電磁閥(2)與所述客車氣源設備(1)連接,所述客車氣源設備(1)用于給所述門體裝置(3)提供推動門體開啟和關閉的氣壓動力;
所述車速信號感測設備(5)與所述控制器(4)連接;
所述控制器(4)與所述第一電磁閥(2)連接;所述車速信號感測設備(5)能夠感測車輛行駛速度,當所述行駛速度大于設定值,所述控制器(4)能夠通過控制第一電磁閥(2)控制門體裝置(3)關閉;當所述行駛速度小于設定值,所述控制器(4)能夠通過控制第一電磁閥(2)控制所述門體裝置(3)開啟或者關閉工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客車門氣路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還包括第二控制閥(6)、第三電磁閥(7)、第四控制閥(8)、第五控制閥(9);
所述第一電磁閥(2)包括第一通道、第二通道和第三通道;
所述第二控制閥(6)設置在駕駛員控制位置;所述第二控制閥(6)包括第一通道和第二通道;
所述第三電磁閥(7)包括第一通道、第二通道和第三通道;
所述第四控制閥(8)包括第一通道和第二通道,所述第四控制閥(8)設置在車外應急開關位置;
所述第五控制閥(9)設置在車內應急開關位置,所述第五控制閥(9)包括第一通道和第二通道;
所述門體裝置(3)包括第六控制閥(31),所述第六控制閥(31)包括第一通道、第二通道和第三通道;
所述客車門氣路控制系統用于通過控制所述第一電磁閥(2)、所述第二控制閥(6)、所述第三電磁閥(7)、所述第四控制閥(8)和所述第五控制閥(9)通道的切換,進而使所述門體裝置(3)開啟或者關閉工作。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客車門氣路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
當所述行駛速度小于設定值:
所述第一電磁閥(2)的第一通道的一端與客車氣源設備(1)連接;
所述第一電磁閥(2)的第一通道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二控制閥(6)的第一通道的一端連接;
所述第二控制閥(6)的第一通道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一電磁閥(2)的第二通道的一端連接;
所述第一電磁閥(2)的第二通道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三電磁閥(7)的第一通道的第一端連接;
所述第三電磁閥(7)的第一通道的另一端與所述第四控制閥(8)的第一通道的一端連接;
所述第四控制閥(8)的第一通道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五控制閥(9)的第一通道的一端連接;
所述第五控制閥(9)的第一通道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三電磁閥(7)的第二通道的一端連接;
所述客車門氣路控制系統用于通過控制所述第六控制閥(31)通道的切換,使得所述第三電磁閥(7)的第二通道的另一端與所述第六控制閥(31)的第一通道連接,進而使所述門體裝置(3)被關閉。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客車門氣路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
當所述行駛速度小于設定值:
所述第一電磁閥(2)的第一通道的一端與客車氣源設備(1)連接;
所述第一電磁閥(2)的第一通道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二控制閥(6)的第一通道的一端連接;
所述第二控制閥(6)的第一通道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一電磁閥(2)的第二通道的一端連接;
所述第一電磁閥(2)的第二通道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三電磁閥(7)的第一通道的第一端連接;
所述第三電磁閥(7)的第一通道的另一端與所述第四控制閥(8)的第一通道的一端連接;
所述第四控制閥(8)的第一通道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五控制閥(9)的第一通道的一端連接;
第五控制閥(9)的第一通道的另一端與第三電磁閥(7)的第二通道的一端連接;
所述客車門氣路控制系統用于通過控制所述第六控制閥(31)通道的切換,使得所述第三電磁閥(7)的第二通道的另一端與所述第六控制閥(31)的第二通道連接,進而使所述門體裝置(3)被開啟。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車集團有限公司;吉利四川商用車有限公司;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車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未經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車集團有限公司;吉利四川商用車有限公司;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車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20762445.4/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船用發動機罩殼鑄件的澆道結構
- 下一篇:一種便捷式溫灸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