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工程建設用基坑支撐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717043.2 | 申請日: | 2020-05-06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452667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02 |
| 發明(設計)人: | 高順昌 | 申請(專利權)人: | 天津申佳巖土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17/04 | 分類號: | E02D17/04;E02D5/76 |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尚儀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2217 | 代理人: | 鄧琳 |
| 地址: | 300399 天津市東***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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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工程 建設 基坑 支撐 裝置 | ||
1.一種工程建設用基坑支撐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基坑(1),所述基坑(1)左右兩端的內側從外到內依次接觸設置有隔離墻體(2)和支撐板(3),所述支撐板(3)左右兩端的內側分別設置有第一支撐桿(4)和第二支撐桿(6),所述第一支撐桿(4)和第二支撐桿(6)上分別設置有第一滑軌(5)和第二滑軌(7),所述第一支撐桿(4)和第二支撐桿(6)之間的中部位置設置有第三支撐桿(8),所述第三支撐桿(8)上設置有第三滑軌(9),所述第三滑軌(9)包括左滑軌面和右滑軌面,第一連接桿(10)的頂部和底部分別通過第一連接塊(11)和第二連接塊(13)與第一滑軌(5)和第三滑軌(9)的左滑軌面可移動的連接設置,第二連接桿(19)的底部和頂部分別通過第三連接塊(12)和第四連接塊(20)與第一滑軌(5)和第三滑軌(9)的左滑軌面可移動的連接設置,第三連接桿(16)的底部和頂部分別通過第五連接塊(15)和第六連接塊(17)與第三滑軌(9)的右滑軌面和第二滑軌(7)可移動的連接設置,第四連接桿(22)的頂部和底部分別通過第七連接塊(21)和第八連接塊(23)與第三滑軌(9)的右滑軌面和第二滑軌(7)可移動的連接設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工程建設用基坑支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滑軌(9)的頂部和底部均設置有第一限位板(14)。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工程建設用基坑支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滑軌(9)的中間位置設置有第二限位板(18)。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工程建設用基坑支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桿(10)和第三連接桿(16)均設置在第二連接桿(19)和第四連接桿(22)的上方位置,且所述第一連接桿(10)和第三連接桿(16)設置在頂部的第一限位板(14)和第二限位板(18)之間,且所述第二連接桿(19)和第四連接桿(22)設置在第二限位板(18)和底部的第一限位板(14)之間。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工程建設用基坑支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桿(10)和第三連接桿(16)之間呈倒八字結構設置。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工程建設用基坑支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連接桿(19)和第四連接桿(22)之間呈正八字結構設置。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工程建設用基坑支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桿(10)的頂部和底部均通過螺栓分別與第一連接塊(11)和第二連接塊(13)相連接,所述第二連接桿(19)的底部和頂部均通過螺栓分別與第三連接塊(12)和第四連接塊(20)相連接,所述第三連接桿(16)的底部和頂部均通過螺栓分別與第五連接塊(15)和第六連接塊(17)相連接,所述第四連接桿(22)的頂部和底部均通過螺栓分別與第七連接塊(21)和第八連接塊(23)相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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