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智能車輛調度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664595.1 | 申請日: | 2020-04-27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012706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24 |
| 發明(設計)人: | 劉夢超;陳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東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8 | 分類號: | H04L29/08;G08G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京大律師事務所 11321 | 代理人: | 劉挽瀾 |
| 地址: | 201700 上海市青浦區***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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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智能 車輛 調度 系統 | ||
1.一種智能車輛調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車輛調度系統包括:至少一個車載終端、通信裝置和依次連接的云服務器、運輸管理裝置、車輛與貨物匹配裝置、貨物采集器;
至少一個所述車載終端通過無線通信的方式與所述通信裝置通信連接,所述貨物采集器用以根據司機請求的車輛調度采集存在配送任務的目標站臺信息發送至所述車輛與貨物匹配裝置生成車輛調度方案,所述車輛與貨物匹配裝置將車輛調度方案發送至所述運輸管理裝置管理,并通過所述通信裝置發送至對應的車載終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車輛調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通信裝置包括第一通信模塊和第二通信模塊;
所述第一通信模塊與所述云服務器電性連接,用以接收司機通過移動終端發送的車輛調度請求;
所述第二通信模塊與所述運輸管理裝置電性連接,用以將所述運輸管理裝置生成的車輛調度方案通過無線通信方式發送給車載終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車輛調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信模塊為GSM模塊或者具有GSM功能的通信單元。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智能車輛調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載終端包括車載終端本體、車輛定位器、顯示模塊和第三通信模塊;
所述車輛定位器、顯示模塊和通信模塊固定安裝在所述車載終端本體內部,所述輛定位器、顯示模塊和通信模塊通過電路電性連接;
所述車輛定位器用以獲取待調度車輛的車輛位置信息,所述顯示模塊用以顯示所述車輛位置信息,所述第三通信模塊用以與所述通信裝置進行無線通信。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智能車輛調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定位器為GPS定位器或北斗定位器。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智能車輛調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車輛調度系統還包括與所述云服務器電性連接的地理信息裝置,用以對待調度車輛進行路線規劃。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智能車輛調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車輛調度系統還包括與所述地理信息裝置電性連接的顯示器,用以顯示目標站臺上的待調度車輛。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車輛調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貨物采集器包括訂單獲取單元、貨物檢測單元以及貨物記錄單元,所述訂單獲取單元與所述貨物檢測單元電性連接,所述貨物檢測單元與所述貨物記錄單元電性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智能車輛調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車輛調度系統還包括與所述貨物采集器電性連接的貨物分揀器;
所述貨物記錄單元得到貨物信息后轉發至所述貨物分揀器,所述貨物分揀器根據所述貨物信息對對應的貨物進行分揀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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