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電動行李箱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541769.5 | 申請日: | 2020-04-13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139648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15 |
| 發明(設計)人: | 許道溪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鴻一箱包皮件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5C5/14 | 分類號: | A45C5/14;A45C13/00;A45C13/38 |
| 代理公司: | 溫州甌越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3211 | 代理人: | 章樂文 |
| 地址: | 325000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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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動 行李箱 | ||
1.一種電動行李箱,包括箱體(1),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1)的兩側均設有腳踏板(3),所述腳踏板(3)內腔左側的頂部設有液壓缸(11),所述液壓缸(11)的輸出端設有連接板(12),所述連接板(12)的右側貫穿并延伸至腳踏板(3)的右側,所述連接板(12)底部的左側設有滑桿(9),所述腳踏板(3)內腔的底部開設有與滑桿(9)相適配的滑槽(7),所述滑桿(9)的右側與腳踏板(3)的連接處設置有彈簧(13),所述箱體(1)底部的兩側均設有支撐柱(5),且兩個支撐柱(5)的底部均活動連接有電動滑輪(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行李箱,其特征在于:所述腳踏板(3)的內側與箱體(1)的連接處通過固定件固定連接,且腳踏板(3)的底部與箱體(1)的連接處設置有支架(4)。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行李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1)頂部的兩側均設有把柄(2),所述把柄(2)的表面套設有防滑套(14),且防滑套(14)的內腔通過粘合劑與把柄(2)固定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行李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液壓缸(11)的左側與腳踏板(3)的連接處通過固定件固定連接,且液壓缸(11)的頂部和底部與腳踏板(3)的連接處均通過固定架(10)固定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行李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桿(9)的頂部與連接板(12)的連接處通過連接塊(8)固定連接,所述滑桿(9)和腳踏板(3)的內壁與彈簧(13)的連接處均通過焊接形式固定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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