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輪速傳感器和車輛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2020444949.1 | 申請日: | 2020-03-31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159834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15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李光春;夏新旭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P3/44 | 分類號: | G01P3/44;B60R11/00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郭毅 |
| 地址: | 德國斯***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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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傳感器 車輛 | ||
1.一種輪速傳感器(1),其具有傳感器頭部和傳輸部(3),其中所述傳感器頭部包括第一傳感器芯片元件(21)、第二傳感器芯片元件(22)和外殼(2),所述外殼(2)以注塑成型方式形成,將第一傳感器芯片元件(21)、第二傳感器芯片元件(22)以及至少部分的傳輸部(3)固定收容于外殼(2)內(nèi),所述第一傳感器芯片元件(21)具有第一感應側(cè)(211)和與第一感應側(cè)(211)相對的第一非感應側(cè)(212),所述第二傳感器芯片元件(22)具有第二感應側(cè)(221)和與所述第二感應側(cè)(221)相對的第二非感應側(cè)(222),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傳感器芯片元件(21)的第一非感應側(cè)(212)相較于第一感應側(cè)(211)更靠近所述第二傳感器芯片元件(22);所述第二傳感器芯片元件(22)的第二非感應側(cè)(222)相較于第二感應側(cè)(221)更靠近所述第一傳感器芯片元件(21)。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輪速傳感器(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傳感器芯片元件(21)所在平面大致平行第二傳感器芯片元件(22)所在平面。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輪速傳感器(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傳感器芯片元件(21)和第二傳感器芯片元件(22)是具有霍爾感測功能的集成電路元件,連接有引腳,用以與外界進行信號交互和/或接收電能。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輪速傳感器(1),其特征在于,所述傳輸部(3)具有四個傳輸通道,所述第一傳感器芯片元件(21)具有兩個引腳,所述第二傳感器芯片元件(22)具有兩個引腳,所述傳輸部(3)的四個傳輸通道分別與所述第一傳感器芯片元件(21)和第二傳感器芯片元件(22)對應的引腳進行連接,形成彼此獨立的電通路用來與第一傳感器芯片元件(21)、第二傳感器芯片元件(22)進行信號交互。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輪速傳感器(1),其特征在于,所述傳輸部(3)采用線束形式、剛性的插接件和端子中的其中一種方式來提供前述的傳輸通道。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輪速傳感器(1),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屏蔽件(5),設(shè)置在所述第一傳感器芯片元件(21)和第二傳感器芯片元件(22)之間,用以屏蔽所述第一傳感器芯片元件(21)和第二傳感器芯片元件(22)之間的信號的相互干擾。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輪速傳感器(1),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固定所述第一傳感器芯片元件(21)和第二傳感器芯片元件(22)的基座。
8.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輪速傳感器(1),其特征在于,所述屏蔽件(5)固定在所述基座內(nèi)。
9.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8所述的輪速傳感器(1),其特征在于,所述屏蔽件(5)通過注塑方式固定在所述基座內(nèi)。
10.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上設(shè)置有一個或多個如權(quán)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輪速傳感器(1)。
11.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0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的車輪處安裝有第一旋轉(zhuǎn)編碼器(41)和/或第二旋轉(zhuǎn)編碼器(42),與所述輪速傳感器(1)協(xié)同作用,其中所述第一旋轉(zhuǎn)編碼器(41)以一定空氣間隙面向所述第一傳感器芯片元件(21)的第一感應側(cè)(211),其旋轉(zhuǎn)被所述第一傳感器芯片元件(21)感測,所述第二旋轉(zhuǎn)編碼器(42)以一定空氣間隙面向所述第二傳感器芯片元件(22)的第二感應側(cè)(221),其旋轉(zhuǎn)被所述第二傳感器芯片元件(22)感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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