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隧道積水排出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394666.0 | 申請日: | 2020-03-25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777593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27 |
| 發明(設計)人: | 周浩文;孫田龍;劉小強;付弦;任光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十九冶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21F16/02 | 分類號: | E21F16/02 |
| 代理公司: | 成都希盛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51226 | 代理人: | 張行知;何強 |
| 地址: | 617099 四川省攀枝***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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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隧道 積水 排出 裝置 | ||
1.隧道積水排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入水管(1)、排水通道(4)、排水室(10)和第一排水系統,所述排水通道(4)一端與入水管(1)相連通,另一端設置有排水室(10)并對應排水室(10)設置有開口(18),所述排水通道(4)的底部設置有斜板(9),所述斜板(9)朝向排水室(10)的一端向下傾斜,所述排水室(10)內對應開口(18)的位置設置有廢料收納桶(13),所述第一排水系統與排水室(10)相連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隧道積水排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入水管(1)的頂部開設有安裝槽(2),所述安裝槽(2)內設置有網板(3)。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隧道積水排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斜板(9)的傾斜角度為15°~25°。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隧道積水排出裝置,其特征在于:還設置有主排水系統,所述第一排水系統為輔排水系統,所述主排水系統包括主排水管(7)、主水泵(12)和主排廢管(14),所述主排水管(7)一端伸入排水通道(4),另一端通過主水泵(12)與主排廢管(14)相連通,所述主排水管(7)伸入排水通道(4)的部分架設于排水通道(4)中心并且設置有多個漏孔(8)。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隧道積水排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排水管(7)的周向上均開設有漏孔(8),并且所述漏孔(8)沿主排水管(7)軸向呈多排設置。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隧道積水排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通道(4)的內壁頂部設置多個連接塊(5),所述連接塊(5)底部固定有支撐環(6),所述主排水管(7)架設于支撐環(6)上。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隧道積水排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水泵(12)為雙向泵,所述主排廢管(14)上連接有第一閥門(15),所述第一閥門(15)與主水泵(12)之間連接有送水管(16),所述送水管(16)上設置有第二閥門(17)。
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隧道積水排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室(10)的內壁上部設置有支撐板(11),所述主水泵(12)安裝于支撐板(11)上。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隧道積水排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排水系統包括輔排水管(20)、輔水泵(19)和輔排廢管(21),所述輔排水管(20)延伸于排水室(10)的底部,所述輔排廢管(21)通過輔水泵(19)與輔排水管(20)相連通。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隧道積水排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輔排水管(20)位于排水室(10)的端部朝上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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