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城市軌道交通超深電梯救援通道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296924.1 | 申請日: | 2020-03-11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898892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10 |
| 發明(設計)人: | 孫國文;宋超業;賀維國;李樂;孫曉科;李勇;孫為東;陳小飛;郭燁;莊鵬強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鐵(天津)隧道工程勘察設計有限公司;中鐵第六勘察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B1/00 | 分類號: | E04B1/00;E04F17/00;E04F11/0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0000***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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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城市 軌道交通 電梯 救援 通道 | ||
1.一種城市軌道交通超深電梯救援通道,其特征在于,包括:
電梯井道(1),通過安全前室(3)與外部的樓梯(6)相連通,電梯井道(1)與安全前室(3)之間設置有電梯安全門(2),安全前室(3)與樓梯之間設置有救援通道門(4);
出入口(5),設置在樓梯(6)的頂部,救援通道門(4)設置在位于電梯井道(1)與出入口(5)之間墻體上;以及
樓梯(6),與電梯井道(1)通過墻體靠近設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救援通道,其特征在于,電梯安全門(2)的開門方向為朝向外部的安全前室(3)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救援通道,其特征在于,救援通道門(4)的開門方向為朝向內部的安全前室(3)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救援通道,其特征在于,安全前室(3)凈高大于2.2m,樓梯(6)凈寬大于2.2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救援通道,其特征在于,救援通道門(4)與出入口(5)之間的樓梯(6)的中間部位設置有休息平臺(7)。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梯救援通道,其特征在于,電梯安全門(2)、安全前室(3)、休息平臺(7)位于同一標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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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4B 一般建筑物構造;墻,例如,間壁墻;屋頂;樓板;頂棚;建筑物的隔絕或其他防護
E04B1-00 一般構造;不限于墻,例如,間壁墻,或樓板或頂棚或屋頂中任何一種結構
E04B1-02 .主要由承重的塊狀或板狀構件構成的結構
E04B1-16 .堆料結構,例如混凝土在現場以澆制或類似方法成型的結構,同時利用或不利用附加構件,例如,永久性結構、由承重材料覆蓋的基礎
E04B1-18 .包含長形承重部件的結構,例如,包含柱,大梁,骨架
E04B1-32 .拱形結構;穹窿頂的結構;折板結構
E04B1-34 .特種結構,例如,用由桅桿結構或封閉的電梯井或樓梯間等塔式結構支承的懸吊或懸臂桿件;與彈性穩定性有關的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