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電動汽車的啟動電池虧電用充電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290755.0 | 申請日: | 2020-03-11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731070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23 |
| 發明(設計)人: | 魏代祥;李芳仁;何家海;徐淑杰 | 申請(專利權)人: | 海匯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53/14 | 分類號: | B60L53/14;B60L58/10 |
| 代理公司: | 濰坊博強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7244 | 代理人: | 李偉 |
| 地址: | 276500 山東省***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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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汽車 啟動 電池 虧電用 充電 裝置 | ||
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電動汽車的啟動電池虧電用充電裝置,包括外置充電設備、車載充放電裝置和車載充電接口;車載充放電裝置包括車載充電機、動力電池、DC/DC電源轉換器、啟動電池和電池管理系統BMS,外置充電設備上設有充電輔助電源輸出端,車載充電接口內設有充電維持電源輸出端,車載充電機上設有內置輔助電源輸出端,電池管理系統BMS上并聯設有與啟動電池連接的工作電源端、與內置輔助電源輸出端連接的正常充電電源端和與充電維持電源輸出端連接的充電維持電源端;充電輔助電源輸出端可以輸出12V的直流電壓,給電池管理系統BMS內的芯片供電,將其喚醒,完成通信功能,使交流電可以供給車載充電機,消除了因電池管理系統BMS休眠造成的充電失敗現象。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尤其涉及一種電動汽車的啟動電池虧電用充電裝置。
背景技術
基于目前電動汽車上啟動電池充的電原理、充電控制策略,電動汽車在其啟動電池虧電的情況下,會致使電池管理系統BMS缺電休眠而無法進行充電控制。具體如按照最新國標《GB/T 18487.1-2015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系統》的第一部分----通用要求執行的電動汽車,充電樁或充電槍給車輛的CP信號可以用于喚醒車輛電池管理系統BMS,但電池管理系統BMS仍由電動汽車上的啟動電池供電,在電動汽車啟動電池虧電的情況下,電池管理系統BMS會處于虧電狀態,使電池管理系統BMS無法順利接收CP信號,導致電池管理系統BMS無法啟動并控制車載充電機工作。雖然車載充電機內設有12V輔助電源,但與電池管理系統BMS無連接關系,因此也無法使電池管理系統BMS控制充電樁或充電槍與車載充電機接通,進而使車載充電機無法接受充電電源提供的220V交流,最終導致啟動電池和動力電池無法啟動充電功能,成為電動汽車上充電技術中的缺陷。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在啟動電池虧電情況下造成電池管理系統BMS休眠,但仍可完成整車充電任務的電動汽車的啟動電池虧電用充電裝置。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電動汽車的啟動電池虧電用充電裝置,包括外置充電設備、設于電動汽車內的車載充放電裝置和用于連接所述外置充電設備與所述車載充放電裝置的車載充電接口;所述車載充放電裝置包括分別接地設置的車載充電機、動力電池、DC/DC電源轉換器、啟動電池和電池管理系統BMS,所述電池管理系統BMS與所述車載充電機、所述外置充電設備分別信號連接,所述外置充電設備上設有充電輔助電源輸出端,所述車載充電接口內設有用于將所述充電輔助電源輸出端輸出的電能輸送至所述電池管理系統BMS的充電維持電源輸出端,所述車載充電機上設有內置輔助電源輸出端,所述電池管理系統BMS上并聯設有工作電源端、正常充電電源端和充電維持電源端,所述工作電源端電連接至所述啟動電池的電力輸出端,所述正常充電電源端電連接至所述內置輔助電源輸出端,所述充電維持電源端電連接至所述充電維持電源輸出端。
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外置充電設備設置為充電樁或充電槍,所述充電樁或所述充電槍內設有充電控制裝置,所述充電輔助電源輸出端設于所述充電控制裝置的輸出側。
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充電輔助電源輸出端的輸出端電壓為+12V直流電壓,輸出端功率為5W。
作為對上述技術方案的改進,所述內置輔助電源輸出端的輸出端電壓為+12V直流電壓,輸出端功率為5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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