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機器人物品配送方法及機器人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642058.8 | 申請日: | 2020-12-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783174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5-11 |
| 發明(設計)人: | 李澤華;張濤;陳永昌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普渡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5D1/02 | 分類號: | G05D1/02 |
| 代理公司: | 深圳眾鼎專利商標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325 | 代理人: | 譚果林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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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機器人 物品 配送 方法 | ||
1.一種機器人物品配送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配送方發送的配送指令,獲取所述配送指令中包含的待配送物的物品信息、配送目的地信息以及所述待配送物在機器人上的放置位置信息;
在機器人將所述待配送物運輸至所述配送目的地信息之后,通過預設提示方式將所述物品信息和所述放置位置信息提示給物品接收方。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器人物品配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過預設提示方式將所述物品信息和所述放置位置信息提示給物品接收方,包括:
將所述物品信息和所述放置位置信息展示在機器人的預設顯示界面中;和/或
通過預設播報設備語音提示所述物品信息和所述放置位置信息;和/或
將安裝在機器人上且與所述放置位置信息對應的提示燈記錄為目標提示燈,將所述目標提示燈點亮,同時保持除所述目標提示燈之外的其他提示燈熄滅。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機器人物品配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將安裝在機器人上且與所述放置位置信息對應的提示燈記錄為目標提示燈,將所述目標提示燈點亮,同時保持除所述目標提示燈之外的其他提示燈熄滅,包括:
根據所述放置位置信息確定待配送物在存儲區域中對應的目標分隔區間,并將與各所述目標分隔區間對應的提示燈記錄為目標提示燈;所述目標分隔區間是指所述存儲區域中設置的多個分隔區間中的至少一個,所述分隔區間為托盤或儲物室;每一個所述分隔區間均對應設置一個提示燈;
控制所述目標提示燈點亮,同時保持除所述目標提示燈之外的其他提示燈熄滅;
在監測到所述目標分隔區間中的待配送物品被取走之后,熄滅所述目標提示燈;
在監測到除所述目標分隔區間之外的其他分隔區間的物品被取走之后,控制與該其他分隔區間對應的提示燈高頻閃爍。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機器人物品配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監測到除所述目標分隔區間之外的其他分隔區間的物品被取走之后,還包括:
通過預設播報設備語音提示物品取錯信息,并檢測被取錯物品是否在預設時長內被放回;
在被取錯物品并未在預設時長內被放回之后,將所述物品取錯信息發送至配送方。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機器人物品配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將所述物品信息和所述放置位置信息展示在機器人的預設顯示界面中,包括:
根據所述放置位置信息確定待配送物在存儲區域中對應的目標分隔區間;所述目標分隔區間是指所述存儲區域中設置的多個分隔區間中的至少一個,所述分隔區間為托盤或儲物室;
在機器人的預設顯示界面中顯示所有分隔區間,并通過預設顯示方式將所述目標分隔區間進行突出顯示;同時在機器人的預設顯示界面中顯示所述物品信息。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器人物品配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配送方發送的配送指令,獲取所述配送指令中包含的待配送物的物品信息、配送目的地信息以及所述待配送物在機器人上的放置位置信息之后,還包括:
獲取所述機器人的當前位置;
獲取包含所述當前位置以及所述配送目的地信息的電子地圖;
在所述電子地圖中根據從所述當前位置以及所述配送目的地信息規劃最優配送軌跡,并獲取與所述最優配送軌跡對應的配送預估時間;
在裝載有所述待配送物的機器人根據所述最優配送軌跡從所述當前位置向所述配送目的地信息移動之后,實時記錄當前配送時長;
在所述當前配送時長與所述配送預估時間之間的比值超過預設倍數閾值且所述物品接收方尚未接收到待配送物品時,向所述配送方發送配送異常信息。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器人物品配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過預設提示方式將所述物品信息和所述放置位置信息提示給物品接收方之前,還包括:
獲取所述配送指令中包含的物品接收方的驗證信息和驗證方式;
在檢測到預設距離內存在活動人員時,提示所述活動人員通過所述驗證方式錄入第一驗證數據;
在接收到所述活動人員通過所述驗證方式錄入的第一驗證數據之后,通過所述驗證信息對所述第一驗證數據進行驗證;
在驗證無誤之后,確認所述活動人員為所述物品接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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