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回采工作面超前加強支護支架的運移系統及運移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636561.2 | 申請日: | 2020-12-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696230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23 |
| 發明(設計)人: | 馬振凱;任建舉;張嶙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定州市東明礦山支護設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21F13/00 | 分類號: | E21F13/00;E21F13/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邦創至誠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717 | 代理人: | 劉歡 |
| 地址: | 073099 河*** | 國省代碼: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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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回采 工作面 超前 加強 支護 支架 系統 方法 | ||
1.一種回采工作面超前加強支護支架的運移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通過閉環式運送機構將待回撤的超前加強支護支架運送到指定位置。
2.一種回采工作面超前加強支護支架的運移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將待回撤的超前加強支護支架運送到指定位置的閉環式運送機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回采工作面超前加強支護支架的運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閉環式運送機構在所述超前加強支護支架的上方、下方形成環繞超前加強支護支架橫梁的閉環運動。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回采工作面超前加強支護支架的運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閉環式運送機構在所述超前加強支護支架的下方形成閉環運動。
5.根據權利要求2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回采工作面超前加強支護支架的運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閉環式運送機構包括:環形傳送帶、環形傳送鏈或者環形傳送索。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回采工作面超前加強支護支架的運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閉環式運送機構包括:驅動機頭;
所述驅動機頭為環形傳送帶、環形傳送鏈或者環形傳送索提供動力源。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回采工作面超前加強支護支架的運移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超前加強支護支架在其橫梁上設置有從動輪;
所述驅動機頭連接有主動輪;
所述環形傳送帶、環形傳送鏈或者環形傳送索環繞于所述主動輪與從動輪周圍。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回采工作面超前加強支護支架的運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超前加強支護支架在其橫梁上設置有頂伸機構;
所述頂伸機構包括:第一頂伸單元和第二頂伸單元;
所述第一頂伸單元包括在橫梁上方和下方進行雙向頂伸的支撐油缸;
所述第二頂伸單元包括在橫梁上方進行頂伸動作的支撐油缸。
所述超前加強支護支架設置有蓄油器。
9.根據權利要求2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回采工作面超前加強支護支架的運移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夾持超前加強支護支架的運載平臺;
所述運載平臺隨所述閉環式運送機構同步移動。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回采工作面超前加強支護支架的運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運載平臺上設置有液壓夾緊裝置,所述液壓夾緊裝置用于夾持所述超前加強支護支架的橫梁。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回采工作面超前加強支護支架的運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運載平臺設置有升降平臺;
所述升降平臺用于帶動所述液壓夾緊裝置上下移動;
所述升降平臺掛裝于所述閉環式運送機構的環形傳送帶、環形傳送鏈或者環形傳送索上;所述運載平臺設置有平衡支撐柱腿。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回采工作面超前加強支護支架的運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運載平臺設置有平移機構;
所述平移機構設置于所述升降平臺上,
所述平移機構用于帶動所述液壓夾緊裝置水平移動。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回采工作面超前加強支護支架的運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運載平臺設置有旋轉機構;
所述旋轉機構設置于所述平移機構上;
所述液壓夾緊裝置設置于所述旋轉機構上;
所述旋轉機構用于帶動所述液壓夾緊裝置進行水平轉動。
14.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回采工作面超前加強支護支架的運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運載平臺上設置有機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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